冤獄15年 張志超要求780萬國家賠償6月1號下午,張志超的代理律師袁楓向山東省臨沂市中級法院提交申請書,共申請國家賠償788.9萬元,包括5449天的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889440.75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600萬元,並要求原辦案機關公開賠禮道歉。2020年06月03日 環球直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