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贓款17.88億 華融前董事長賴小民受審法院指控稱,2008至2018年,賴小民擔任銀監會辦公廳主任,華融黨委副書記、總裁、黨委書記、董事長,華融湘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兼)等職務期間,利用工作便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17.88億餘元人民幣。賴小民當庭認罪。2020年08月13日 環球直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