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蒙面法本身更可怕? 專家:立法手法打開魔盒港府週五宣布,引用1922年殖民地時期制定的《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又稱《緊急法》),來制定《禁止蒙面規例》,自10月5日起,禁止任何人在參與合法或非法公眾活動時佩戴蒙面物品,包括口罩、防毒氣面罩眼罩、或用顏料塗面等。違者最高判監1年、罰款2.5萬港元。2019年10月04日 全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