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駁回中日戰爭幸存者上訴案

2005年04月19日大陸
【新唐人】在近日來中日關系緊張之際,日本一家法院星期二駁回了10名中國人的上訴案。他們控告日本在侵華期間的暴行,並要求1億日元(93萬美元)的賠償。

日本高等裁判所星期二表示,對二戰罪行作出賠償是有關國家之間的雙邊事務,而不是任何人可能隨便向法院提出訴訟的。這是日本各級法院針對二戰罪行賠償案件的一貫判案原則。

日本高等裁判所維持了下級法院的判決,認為根據國際法原則,法律的主體是國家而不是個人,因此不允許任何外國人以個人身份控告日本政府。

這10名中國原告人包括1937年南京大屠殺的幸存者和被強迫做慰安婦的中國婦女。

在2002年,日本地方裁判所拒絕了他們提出的訴訟,認為類似的賠償事件已經按照日本在二戰後與其它國家簽署的協議中得到了妥善的解決。

現在,這些原告人將要向最高裁判所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