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認為聯合國人權機構需要根本改革

2005年07月30日美國
【新唐人】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路易絲· 阿布爾認為,目前聯合國在處理人權事務的運作方面,有比較完備的、被廣泛理解和接受的公約和決議,但是完全沒有得到實施。面對世界各地嚴重違反人權的問題,聯合國人權機構無所作為。

阿布爾希望在今年九月舉行的聯合國高峰會議之後,能成立一個聯合國人權議會,從根本上改變聯合國在處理人權事務的態度,從行政方面徹底改革。

阿布爾認為,目前的聯合國人權機構,面對具體人權問題時,往往用雙重標准、被政治因素所左右,完全不能起到應有的作用。以往的幾次改革也都是表面動作。

最具諷刺意味的是,2003年,嚴重侵犯人權的國家利比亞經過投票被選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主席。在投票時,只有美國、加拿大和瓜地馬拉3個國家投反對票。歐洲的法國和德國等17個國家投棄權票,而人權問題嚴重的蘇丹、古巴、中國、越南等33個國家投票贊成,使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成了暴君的俱樂部。

近期人權事務方面的非政府組織也非常關心聯合國改革的過程中,處理人權事務的運作方面會有什�樣的變化。

人權觀察駐聯合國代表 朱安娜-威契 ( Joanna Weschler)說:“我們一直在各種會議、各種場合提出改革建議。這一次對聯合國來說是重要的機會,從根本上改變聯合國處理人權事務的方式。希望他們能聽取我們的看法。”

這是新唐人記者胡志華在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