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真相委員會公布第一批取證對象名單

2006年04月12日法輪功人權
【新唐人】調查法輪功受迫害真相委員會於2006年4月7日發出調查取證范圍的通知。根據該通

知公布的調查取證范圍,所有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所、監獄、醫院和相

關設施都是追查取證對象。明慧網於4月12日,發表了調查法輪功受迫害真相委員會

的第一批追查取證對象名單的公告。包括北京,上海等31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

所有參與迫害的勞教所,監獄和醫院等都在名單之內。明慧網文張還提到:中共對

法輪功長達近7年的殘酷迫害,使整個國家機器都被劫持卷入這場罪惡,目前所公布

的名單遠非全部涉嫌犯罪的機構和設施。我們呼吁所有中國大陸迫害的知情者和見

證人,給我們提供更多所了解的迫害情況、信息和線索。我們也呼吁所有支持正義

和善良的個人及團體,盡其所能對我們的調查取證工作給予支持和幫助,以幫助盡

早結束這場滅絕人性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