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法庭不許攜帶法輪功信仰書籍疑違憲

2006年09月02日大陸
【新唐人】8月30、31日兩天,新加坡高級法庭審理當地法輪功學員被控在中領館前展示橫幅一案時,法院保安人員扣留前來關注此案的法輪功學員身上所有與法輪功有關的物品,包括書籍,並表示否則不能入庭。事件發生後,法輪功學員的代表律師拉維認為保安的行為觸犯了新加坡憲法賦予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他懷疑新加坡當局的舉動是受了中共的指示。

駐守在門口的保安人員吩咐所有前來聆聽此案的人都站到一邊排隊,逐個搜查。若在他們身上找到法輪功書籍,便強制扣留,否則不被允許入庭。

其中一名台灣法輪功學員向保安人員詢問他們這個行為的合法性

台灣法輪功學員:“我好像沒有聽我的律師說我的這本轉法輪不可以帶進來。我在想你這樣的行為可能是違法的。”

另一名也是來自台灣法輪功學員—唐女士的一件印有法輪大法好字眼的夾克也被扣留。

法輪功學員對於這種不正常待遇,感到不解。當被問及理由時,保安人員表示只是在執行命令。

台灣法輪功學員:“然後我當時就看到他雙手一支拜托:拜托,拜托不要危難我,是上面交待指示我的”

法輪功學員的代表律師——拉維,從法律角度分析了此事件。他表示不排除此項舉動是受了中共的指示。

辨方律師拉維:“這(收書行為)觸犯了憲法的第15章 - 信仰自由的權利。同時也觸犯了言論自由。我也遭受了相似的迫害。我想在中國以外,新加坡在此事(對待法輪功)是迫害最嚴重的。我們的案子是受北京影響的,是有政治動機的。”

代表律師表示針對近期一系列對他們的不公正待遇,包括證據被沒收、聯合國報告不受初庭承認、法庭不給予控方證物等,使得他們覺得舉步唯艱。律師以放棄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為由,對初庭做出抗議。

9月1日法輪功學員在新加坡的自由演說區(Speakers’Corner)舉辦了一場新聞發布會,總結這一連串的事件。另一方面,代表律師也在同一天以個人名義主持首場為論證法輪功受迫害案例而發起的東南亞巡回聽證會。

新唐人記者 林一 新加坡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