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王又曾潛逃美國 台指中共需負責

2007年01月17日美國
【新唐人】台灣力霸集團引發金融風暴,造成台灣相關企業投資人受害,負責人王又曾已從中國大陸潛逃至美國,目前行蹤不明,台灣行政院希望將王又曾引渡回台,同時表示台灣許多重大經濟罪犯,債留台灣,錢進中國,中國方面必須負起相當責任。

針對台灣力霸金融事件,台灣行政院發言人星期三指出:「(力霸)集團負責人刻意未將訊息即時發布,並且在未發布前,就潛逃中國,甚至轉到美國,行徑囂張造成人民的反感。」

台灣行政院發言人鄭文燦:「這不只是十年積弊一次爆發,甚至遠超過十年,二十年,這個時候是政府展現整頓決心,改革魄力行政效能的時候。」

同時,由於台灣力霸集團在中國大陸有投資事業和資金往來,鄭文燦表示,力霸集團淘空台灣資金,並滯留大陸,中共必須負起相當責任。

不過,星期三,中共國台辦表示,台灣方面提出,派司法人員到中國調查的要求,是不適宜的。

針對此,台灣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賴怡忠認為:國台辦的說法,對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而言,完全不具建設性。

台灣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 賴怡忠:「是不是有人在懷疑,這些如果一旦調查之後,會不會也發現,中國內部有不少官方或高層也卷入這件事情裡面,所以它才拒絕台灣的司法體系進去調查。」

至於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夫婦遭台灣通緝之後,逃往美國,台灣外交部目前已撤銷王又曾夫婦中華民國護照。

台灣外交部發言人 王建業:「撤銷之後,我們馬上通知各駐外的館處,讓他們知道這個情況,目地也很簡單,一方面就是讓外界知道,他如果說要來做任何有關這些財物上的處理,或者是作文書的驗證,他都不具有中華民國國民的身份。」

台北地檢署星期三則表示,將根據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請求美方調查王又曾等人行蹤,以及在美是否有財產;同時依台美協定,台灣檢察官將視案情考量,赴美進行調查。

新唐人電視 陳進交 徐意雯 台灣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