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集
我在紐約州上州的一個小村子長大,五千個老百姓都是白人,可能只 有那麼幾個黑人,一兩個家庭,別的都是白人。 所以長大都是那種很典型的五十年代的美國的生活,跟亞洲毫無關係。
我爸爸是個教授,他教美國歷史,在紐約州立大學。1954年、1959年兩年他到印度去教書,我那時候很小,第一次九歲、第二次十四歲。 我跟著爸爸,跟著父母、姊姊、弟弟到印度去,在印度住了兩年。我在那兒沒有上過學,也學了一點印度的話,南印度的泰米爾話跟北印度的古吉拉特,可是不多。但是給我的印象是,有點不同於美國的那種典型的小村莊上的生活,很不一樣的一種生活,這跟我後來對中國感興趣也是有關係的,因為從小就對亞洲的生活方式有印象。
後來我上大學的時候,我對物理、數學感興趣,而且我的考試都是物理和數學方面最強,文學、歷史方面最弱。所以我唸了一點數學、物理,到大學二年級就唸的不那麼好,也不那麼喜歡。 我對語言很感興趣,後來慢慢的我念了一點語言學。我喜歡外國哲學,從古希臘一直到當代的歐洲的什麼 Wittgenstein之類的。我開始對哲學很感興趣,所以我主修的專業是哲學系。
我上的是哈佛,很多美國學校的哲學系,他對哲學的一個總的一個前提是: 要是把語言怎麼用弄通,很多哲學的問題就會好辦得多,會容易解決。比如心理和肉體的關係 ( Mind and Body Problem);形式跟物質的關係 (From and Matter) , 這些問題要是你想弄清楚,到底是怎麼用的,弄清語言概念就會解決。
莊生曉夢迷蝴蝶
所以我想呢,既然如此吧,我去唸一個跟英語很不一樣的語言,不像法文,我就選了中文,我就中文那個基本的文法概念、思維方式可能跟英語不同,我可以在相差之間就弄明白一些問題。 想來這個可能有點天真,但我不覺得太天真,是有用的。我一直到現在都是覺得中文的基本的概念跟英文的不一樣,而且有一些現象很有趣。
我念了兩年中文以後然後畢業了,畢業以後念了一個暑期班、速成科。然後那年到香港,那年是文化大革命的高潮,美國人沒法到中國去,我到香港去,住了八個月。然後旅行了東南亞,也到了新加坡、馬來西亞,見過很多中國華僑,話也學的比以前流利的多。慢慢的對中國的一切感興趣,什麼文化、歷史、語言,吃飯、拿筷子什麼的,各個方面都都喜歡極了。
那個時候是大學的最後一年,我申請哲學系的研究所也被錄取了,也申請了法學院,我當時也想去做一個法官,我對法官的工作很感興趣,這用道德去判斷社會問題,我覺得很有意思,也申請了。可是一去中國、去香港回來之之後,就改行了。念東亞學,唸了一個碩士,然後進了哈佛大學的歷史系,唸了一個中國歷史,現代歷史,博士。
我在唸博士的時候,對思想史很感興趣,人們到底怎麼理解、怎麼接受外來的這麼大的影響。從鴉片戰爭、英國人的大炮、大船,一直到不平等條約,到五四運動,怎麼打倒孔家店,徹底改變中國的文化。 我這些問題很感興趣,對五四時期的文學作品也開始感興趣。 可是我最感興趣的是什麼呢?是老百姓的思想的變化。因為當時有很多書是寫胡適、魯迅呀什麼的很多....包括蔣介石、毛澤東的政治和思想領域,一些偉人的想法,然而老百姓怎麼接受、怎麼看這個社會的變遷,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