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天河區人民法院9號上午9點開庭審理郭飛雄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歷時3小時後,在郭飛雄做自我陳訴的過程中法官「突然」宣佈休庭。到庭旁聽的郭飛雄妻子張青說,這可能與郭飛雄拒絕回答法官和檢察官問題,以及當庭指控看守所對他「不斷升級」的刑訊逼供有關。
張青:『被關押的十個月以來,經歷的175次的訊問,其中有百分之九十以上訊問的內容都是有關太石村村民選舉維權這個事件,他說這是一件非常明顯的政治迫害案件。他說,我對法庭的公正性和法庭的權威保持質疑,所以我拒絕回答法官和檢察官所有的提問,只回答律師的提問。』
郭飛雄案的主辯律師莫少平認為此案缺乏客觀性的證據而為他作無罪辯護。莫少平9號晚間正搭機前往杭州準備為另一宗政治案件辯護,手機暫時關機。
而稍早前,曾與莫少平接觸的廣州律師唐荊陵表示,雖然檢察院是指控郭飛雄涉嫌經濟犯罪,但其中卻沒有提供經濟往來的合同或票據,而是以被告人的筆錄做為主要證據的依據,起訴內容顯得十分草率。
對於郭飛雄在法庭陳訴獄警對他的偵訊內容,大部份都圍繞在他本人為太石村村民罷免村官提供法律幫助的問題上。曾一起參與太石村維權案件的唐荊陵認為, 2005年太石村村民集體維權,為日後群眾抗暴事件起到舉足輕重的影響作用,可能因此招致部份中共高層的不滿而極力對郭飛雄打擊報復。
唐荊陵:『它更大的意義可能在於喚起公民的權利意識,當然國際社會普遍的曝光,可能讓基層選舉的政治花瓶給打破了,可能產生一些外交上的效應,因此有些人懷恨在心。』
郭飛雄過去被關押在廣州和瀋陽看守所10個月期間,曾不只一次告訴代理律師,他受到嚴重的刑訊逼供,其中包括被高壓電警棍電擊手、腳和男性生殖器。律師於今年6月就郭飛雄被酷刑一事分別向廣州和遼寧檢察院遞交控告書,但一直未獲得回應。
新唐人記者 周平、唐宇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