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衛生署將嚴查中國醫師在台攬客換肝

2007年10月24日大陸
【新唐人】【主播】根據台灣媒體報導二十四號報導,中國天津第一中心醫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朱志軍利用醫療交流名義,在台灣利用飯店、餐廳,為有意前往中國換肝的病人進行術前評估。整個事件的詳細內容,我們請台灣記者李小昆,為我們做詳細報導。

【記者】是,據台灣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表示,朱志軍並沒有台灣認可的醫師資格,也沒有事先向衛生單位核備在台灣從事醫療行為,如果查證朱志軍確實在台灣為病人評估換肝,明顯是密醫的行為,依法可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時,如果台灣執業醫師協助朱志軍攬客,買賣器官,可依醫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移送懲戒,最重可撤銷醫師執照。目前已知朱志軍至少曾兩度來台訪問,但確實來訪次數及詳情,還在調查中。

【主播】而台灣陸委會也在二十四號當天立即表示,將依法對中國醫師朱志軍進行處罰。那麼,台灣醫生以及專家學者,對於中國醫師在台招攬病患前往大陸移植器官,是怎麼分析的呢?

【記者】是的,長期關注中國非法器官買賣的台灣醫師表示,中共以器官移植當作醫院牟利的工具,完全違背醫學倫理。

黃士維:「我們知道有人去大陸移植了 發現癌症末期了﹐他們照樣做移植。甚至發生有人花了1700萬﹐換了兩次肝﹐甚至有些台灣病人很嚴重﹐換回來之後﹐那種不應該換的都被換了﹐因為中國大陸器官移植就是賺錢的工具」。

10 月15號,中共中華醫學會官員曾作出「同意不讓囚犯成為器官移植的捐獻者」的承諾,對此,台灣著名人權律師邱晃泉認為,這表示中共承認了從過去到現在,一直以死刑犯作為器官移植的來源,然而更嚴重的問題在於,中共恐怕不是摘取死刑犯的器官,而是在於活取根本沒有犯罪者的器官,特別是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日前中共高調宣傳,遼寧瀋陽市一家日資企業,以「中國國際臟器移植支援中心」的名義,涉嫌非法從事人體器官買賣,專家分析,從網站中透露的大量訊息來看,證明中國確實存在用於販賣的活體器官庫,而背後當然是中共當局的支持。

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明居正則建議民眾,在去大陸作器官移植前,應該先瞭解來源。

明居正:「我們意思是說:你去換你先搞清楚,你換的肝、腎的來源到底是哪�?是不是一個合法的來源,是不是透明的來源!還是說他們只是為了某些商業利益之後、為了賺你這筆錢,然後殺了一個人來企圖救你!我覺的這個是一個良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