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組指中共律師法新修訂針對維權律師

2007年11月04日大陸
【新唐人】中共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修訂“律師法”,新增規定律師不得發表所謂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否則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總部設在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批評新規定違反國際公約,利用政治手段打壓維權律師。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何俊仁指出,中共在律師法新增的規定顯示出中國的司法制度仍有很強的政治干預機制,嚴重限制律師在法庭發言的豁免權,使維權律師仍處於高危的處境。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何俊仁:尤其在內地甚麼叫煽動顛覆罪?差不多由法官自行解釋,也沒有任何的案例,尤其本身的決定就是政治性。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何俊仁:所以整個國家如果不能限制政府和執政黨即共產黨的權力的話,那我相信律師很多時候就淪為執政黨的工具,包括法庭,這點就造成人權容易被打壓。

關注組成員、中國法制專家王友金博士指出,新規定是有針對性的設計,因為中共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界定模糊,此舉是刻意為律師設下圈套,更能隨心所欲抓捕維權律師。

香港中國法制專家王友金博士:因為中共的每一條法律規定,都是針對現實當中發生的一些實際的例子,所以也可以說是針對最近以來一些維權律師在法庭上敢於發表言論的一些事件的。

香港中國法制專家王友金博士:這樣的一個規定,我覺得是不符合國際的慣例的,而對中國律師來替被告人辯護,也設立了許多圈套以及禁例,所以我覺得這條規定是不合理的。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