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主播:11月8號是中國大陸的‘記者節’,中共新聞出版總署發出了所謂要保護記者采訪活動不受干擾的通知。中港的資深媒體人卻認為,新聞署的通知僅僅是在作秀。為何他們會有這種反應呢?我們現在連線本台記者唐超。唐超!
記者:好的。原《中國海洋報》駐浙江記者站站長、自由作家昝愛宗表示中共在記者節期間肯定要作秀。
昝愛宗:“它就是作作秀而已,所以我認為沒有什麼價值,只是作秀。比如鳳凰那個大橋倒塌了嘛,有幾個《南方都市報》的記者、《中國青年報》的記者都被打了嘛!因為沒有一個法律來保障記者的權益,他那個記者去采訪,人家也可以說拒絕采訪,也可以動粗、動武,這個沒有法律保障。”
香港《開放》雜志副主編蔡永梅女士認為中宣部本身就是違憲,如當局真正要保護記者采訪活動,首先應該對中宣部開刀,否則這個通知只是一篇謊言。
蔡詠梅:“如果這個公文要能實行的話,第一個就要先對中宣部的權力進行抑制。中宣部這樣一個機構實際上是違憲的,是個非法的機構,因為它在法律上是沒有地位的,沒有法理的一個機構。”
主播:我還記得80年代時,中國大陸曾經醞釀過制訂‘新聞法’,但後來不了了之,這背後的原因是什麼呢?
記者:事實上,當時國內新聞記者都被禁止討論有關制定新聞法的話題。因為中共實際上害怕有這樣一個法律。害怕別人用‘新聞法’來奪取中共的政權。
昝愛宗:“當時政治局常委陳雲說了一句話,說共產黨在國民黨執政的時候,就是利用國民黨的新聞出版法來爭取言論自由,才打下江山的。”
蔡永梅:“有‘新聞法’出的話,絕對是管新聞的,壓制新聞的法律,絕對不是保障記者新聞自由的法律。”
蔡永梅則認為,在目前中國大陸集權體制下沒有新聞自由。所以,即使出台‘新聞法’,也只能是壓制新聞自由的。
主播:謝謝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