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為期四天的年度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會議11月19號,星期一,在新加坡召開。
與會的10個國家的首腦將在20號的峰會上簽署東盟憲章,這將是東盟成立四十年以來第一個對其成員國具有普遍法律約束力的文件。其中最令人矚目的條款之一,就是成立一個區域人權機構,未來,這個機構將可以檢討成員國的人權狀況,不過沒有懲罰的權力,這對於類似最近鎮壓民眾民主運動的緬甸等背負侵權惡名的國家,究竟它可以發揮多少的約束效果,令人懷疑。
會議期間,新加坡當局在召開會議的酒店外戒備森嚴,甚至禁止所有戶外抗議集會,包括抗議緬甸軍政府鎮壓民主運動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