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委會下令萬事達限期取消不合理收費

2007年12月19日財經
【新唐人】歐洲委員會19日表示,萬事達信用卡公司(MasterCard Inc.)必須在六個月的期限內從新設置所有國際性交易的收費標准,否則將按天對萬事達處以其每日全球營業額3.5%的罰金。

歐盟委員會稱,萬事達信用卡公司15年來的多邊內部交換費和跨境付款收費﹐違反了歐盟商業競爭法規。

歐盟反壟斷專員尼利•克羅斯(Neelie Kroes)表示,萬事達等公司多邊收費協議人為地抬高了零售商接受銀行卡支付的成本,進而導致零售商提升商品價格,並最終轉嫁到了消費者身上,而且萬事達信用卡的收費幾乎象消費稅一樣,即使是用現金和支票付款的消費者也受到影響。萬事達的多種收費已經達到了商品售價的百分之接受此類收費,萬事達有6個月的時間調整收費,要不然會被每天處以罰款。

但萬事達說歐盟委員會無權限制其收費,並准備上訴。

歐洲委員會表示,在新年裡,接下來還會再次調查維薩信用卡(VISA)的收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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