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由作家呂耿松遭當局判四年

2008年02月06日大陸
【新唐人】5號上午9點30分,杭州自由作家呂耿松案一審,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呂耿松被杭州當局以“扇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四年。呂耿松的妻女得到消息後感到十分難過,情緒很激動,她們表示將會繼續上訴。

本台記者在法院宣判後采訪了呂耿松的妻子和女兒,她們表示現在很難過,頭腦一片空白。

呂耿松妻:“我就怎麼也說不上來,真的很難過。”

參與旁聽的浙江異議人士魏楨凌表示,今天法院9點30分開庭,到9點50分就結束了,呂耿松在聽到判決結果後,喊出“民主必勝,專制必敗”,對於這次的判決杭州很多維權人士都是不服的 。

魏楨凌:“我就覺得這本身就是一種不公的審判,還有就在我們浙江目前,到現在為止,還是流於權大於法,我們法院內還有很多杭州民眾,都是很不服的,包括維權人士,都希望見呂耿松,可是最後還是不能去見他。”

呂耿松的辯護律師莫少平認為,法院的判決違背了民主法治的理念,呂耿松和他都決定繼續上訴。

莫少平:“法院認定他有罪,沒有采信我們的辯護意見,對這一點我是肯定不能認同的,它這種認定他構成犯罪,它無異於還是因言治罪,還是一種文字獄。”

呂耿松在去年9月29號遭當局以扇動顛覆國家政權逮捕,杭州市檢察院的《起訴意見書》稱呂耿松發表226篇文章中的19篇涉及“以造謠誹謗的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呂耿松認為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的權力,沒有涉及違法。

新唐人記者 唐清梅 蔡冠霖 采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