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再捕一名疑涉淫照案網民

2008年02月12日港澳
香港警方星期日在大批網民游行抗議之前再次拘捕一名網民,並控以發布淫褻照片罪名。案件星期二早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獲准保釋。

任職文員的24歲被告郭鎮瑋,被控於2月6日開始將兩個內含一百張淫褻照片的壓縮檔案上載到塞浦路斯的伺服器,再在香港的討論區上張貼鏈結讓人下載,觸犯發布淫褻照片罪。他暫時無須答辯,並獲准以1萬港元保釋,但必須交出旅游 證件,不准離開香港。案件延後到3月11日再開庭,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

現場傳媒采訪出現混亂,一名有線電視記者跌倒受傷,攝錄機嚴重損壞。

至今為止,警方在疑似藝人淫照案中已經拘捕了9個人。日前發起大批網民游行抗議警方執法不公的徐傑生表示,警方的壓制行動只會激起更多網民用挑戰法律的方式泄憤。

香港網民游行發起人徐傑生:網民更加傾向用一些繞過法律的方式,或者嘗試用法律定義的邊緣繞圈子的做法,意圖去挑戰法律。

徐傑生指出,事件真正的實質是道德問題,希望藝人和網民能在事件中得到教訓。他不排除再次發起抗議警方選擇性執法的活動。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潘在殊在香港報道。

相關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