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利多 一週內大陸QDII可間接來台投資

2008年06月26日台灣
(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二十六日電)行政院今天宣布第一波五項兩岸金融鬆綁利多,其中,取消外資需出具資金非來自大陸地區的聲明規定,大陸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即可透過間接方式,投資台灣市場,證交所一週內修正規章後,即可上路。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調整兩岸證券投資方案短期計畫,包括放寬基金型態之外國投資機構免出具聲明書、開放台港ETF相互掛牌、有限度開放香港交易所掛牌企業得來台第二上市(櫃)、放寬基金投資涉陸股之海外投資限制,及開放赴大陸投資證券期貨業。

金管會表示,依現行機制,外資向證交所辦理登記時,需在登記表上聲明匯入投資有價證券、期貨交易的資金,非來自大陸地區。

金管會指出,外資投資其他市場,都不需出具該類聲明,認為國內現行作法顯著與國際不同,為避免國際性基金型態外資不願來台投資,因此參酌歐僑商會建議,由證交所一週內修正規章,取消外資出具不含陸資聲明的規定,新進的外資不再需出具該聲明。

開放大陸QDII間接來台投資,引發陸資影響國內投資市場的疑慮,不過,金管會對此表示,根據大陸規定,其QDII若投資境外基金,投資金額不得超過該基金總額的20%,因此QDII就算間接來台投資,也無法影響被投資基金的獨立性。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去年六月公布「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境外證券投資管理辦法」,准許QDII募集資金並投資境外證券,但規定若投資境外基金,投資金額不得超過該基金總額的20%。

根據金管會統計,外資主要分為基金、銀行、保險、券商等幾大型態,截至今年五月底止,全體外資持股占總市值達31.1%,而外資淨匯入總額約1500億美元中,百分之85%為基金型態。9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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