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上市企業開放來台申請第二上櫃

2008年06月30日台灣

(中央社記者胡薏文台北三十日電)配合行政院通過放寬兩岸證券投資方案,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增列香港交易所為經主管機關核定的外國證券市場,自即日起在香港上市掛牌交易滿6個月的企業,均可來台申請股票第二上櫃,或申請發行台灣存託憑證櫃檯買賣。

櫃買中心總經理吳裕群表示,香港交易所是櫃買中心開放來台申請第二上櫃的第16個交易所。

這項開放香港交易所上市企業來台申請股票第二上櫃,或申請發行台灣存託憑證櫃檯買賣新制,櫃檯買賣中心已於6月27日公告,即日起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