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處民主,自由國度的您,能相信當今共產黨統治的中國,正在發生的慘不忍睹的數不清的悲劇嗎?下面,我就用自己的親身所受,親眼所見的事實來告訴大家吧!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對法輪功瘋狂鎮壓之後,我作為一名法輪功修煉者,用自己身心受益的真實事實,向政府,向民眾講清真相。二零零一年初,在散發真相傳單的過程中被中共公安人員非法綁架,不經任何法律程序,投進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下面是我在湖北省沙洋勞教所九大隊親歷,親眼所見的血腥事實。
一、“不轉化,期滿也不會放人,就把牢底坐穿。”
這是勞教所的警察在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時多次宣布的“法律。”更有甚者說:“不轉化的豎着進來,橫着出去。”利用身臨囹圄的人渴望自由的心理,給法輪功學員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和精神折磨。違心地隨大流攻擊、污蔑法輪功,承受着難以承受的良心譴責;不轉化,永遠失去自由,有期等於遙遙無期。一邊是破碎的家庭裡承受重壓的親人在遭受無盡的痛苦,一邊是為了堅持真理維護正義要面對的漫漫牢獄生活。法輪功學員在這兩難的抉擇中所遭受的生不如死的心靈煎熬,是當事人之外的人無法感受的。戴着國徽警徽的警察這樣“出口成法”憲法還有尊嚴嗎?法律還有嚴肅性嗎?當事人有知情權嗎?這種高壓下的所謂“轉化率”能說明什麼問題呢?中共對法輪功從來就沒有講過法律。
二、一樣勞教所,陰晴兩重天。
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吸毒勞教人員的嚴密監管之下,有時候一個吸毒人員監管一個法輪功學員。勞教時,法輪功學員有定額,吸毒人員沒有,他們的任務就是看管法輪功學員。在監所范圍內,吸毒人員可以自由活動,而法輪功學員上廁所,喝水都必須經吸毒人員的允許,並在他們的監視下進行。他們在警察的慫恿下有恃無恐地故意刁難法輪功學員,不讓上廁所,不讓喝水,訓斥謾罵是家常便飯,有時甚至拳打腳踢。有些良心未泯的吸毒人員悄悄說,“不能對你們松了,干部看見要處罰我們。”
三、人格尊嚴受侮辱的事時有發生。
在勞教所,未“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被不定期的搜查,有時一個星期搜兩次。衣服,被褥,枕頭能拆開的都拆開,床鋪,櫃子翻得亂七八糟,法輪功學員被強迫脫得一絲不掛在警察的監視下接受吸毒人員的搜查,頭發,腋窩都得搜到,來月經衛生墊都得撕開。──他們搜什麼?法輪大法經文,哪怕是片紙只詞。法輪功學員的人格尊嚴,身體隱私不受保護嗎?哪條法律規定法輪功學員必須赤身裸體接受檢查?
四、對法輪功學員隨意體罰,動用警械,大大出手。
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喊“崇尚科學,反對邪教”的口號強迫背有“不許污蔑國家領導人”等內容的《勞教人員守則》法輪功學員不承認法輪功是x教,不認為講清真相是“污蔑國家領導人”當然不喊不背。警察抓住這個借口,強迫法輪功學員在七月驕陽下,溫度達40多度的水泥操場上出操,練隊列,頭上是灼熱的陽光,腳下是滾燙的地面,中間是滾滾的熱浪,還要超強度的運動,各種滋味可想而知。有的被關進門窗緊閉,密不透風的房子裡,熱得大汗淋漓,全身衣服無一干處,汗珠順頭發往下淌。有的被隔離吊打,尖利痛苦的喊叫聲撕開夜幕,在監所的原野回盪。有的被大功率警棍電擊,打出燎泡開始蠶豆大,慢慢銅錢大小,再後來水泡破裂,傷口潰爛,越來越大,鮮紅的肉血淋淋地暴露在外.....
這是明處能看得見的,還有看不見的地方,洗澡時看到背部被小功率電警棍擊打的烏紫的斑點象納的鞋底。針對這些明傷,所裡的警頭開會講,“我們現在有了,“新武器”打不出傷來。後來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脫去鞋襪,用這種“新武器”電擊腳趾頭,果真不出傷,但那種痛苦滋味更是難以言說。有的警察穿着皮鞋往法輪功學員腿上踹,掄起巴掌打耳光,一只手從頸部背過去,另一只手從下面後背拉上來,兩只手反銬在一起,名曰“背寶劍”。叫法輪功學員腳尖着力站在花壇邊沿上,身體不許傾斜。還有雙腳蹬在花壇沿上,兩只手着地使身體騰空,保持俯卧撐姿式,長時間不許癱倒。還有不讓睡覺的疲勞戰術,除了強迫勞動,強迫洗腦之外,中午休息時間要站軍姿,雙腳立正,中指對准褲縫,昂手挺胸,全身繃緊。
吸毒人員不錯眼誅地叮着,隨時檢查,不能稍有松懈。站軍姿還是輕的,在每天的受罰時間中只站小部分,大部分是蹲軍姿;右腳尖着地,身體重心落在左腳跟上,上身保持直立,雙手放在膝蓋上,長時間蹲着。晚上九點開始,結束時間不定,最早在午夜十二點,最晚在凌晨兩點,早上六點正常起床,天天如此,周而復始,蹲着不一會就開始疼,疼得支持不住,動作稍有走樣,吸毒人員抬腿就踢。困乏與疼痛交加,幾個月下來,有的人腿都瘸了,走路一拐一瘸。隨便站在哪兒都能睡着,眼皮剛合上,吸毒人員馬上猛推一把,或是一陣斥罵。那種痛苦真是生不如死啊!同寢室的法輪功學員之間也不許講話,連互相看一眼也不行,不許存有紙,筆等任何文具。不許講話,那就沉默吧。可是沉默也不行,吸毒人員又找茬訓一頓;“你想什麼?是不是在背經文?”法輪功學員沒有講話的自由,也沒有不講話的自由。這種古今中外聞所未聞的事情,卻在中共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所裡創造出來了。有個警察開會講;“我愛人是沙洋磚瓦廠看管法輪功學員的管教干部,他們那裡對待法輪功學員,高溫作業不給他換班,兩鞋都能烤化的,人能扛得住?沒幾天就轉化了。這裡對你們太寬大了。”
姑且不論法輪功和大法弟子是無辜的,即使有罪,只要罪不致死,他們都有生命權,生存權,有的法輪功學員在種種折磨下落下了疾病,有的甚至失去了生命。中共喉舌《焦點訪談》報導;湖北武漢的廖元華,因煉法輪功在湖北范宗台監獄服刑四年,出獄後拍的在監獄受辱的照片(模擬)報導稱所謂“受辱”照片是無中生有的編造。當時受辱的場面無法留下證據,但受辱的事實是千真萬確的,無法否認的。如果說是無中生有的捏造,那些生龍活虎的人又是怎樣失去他們鮮活的生命的呢?
一、“不轉化,期滿也不會放人,就把牢底坐穿。”
這是勞教所的警察在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時多次宣布的“法律。”更有甚者說:“不轉化的豎着進來,橫着出去。”利用身臨囹圄的人渴望自由的心理,給法輪功學員造成巨大的心理壓力和精神折磨。違心地隨大流攻擊、污蔑法輪功,承受着難以承受的良心譴責;不轉化,永遠失去自由,有期等於遙遙無期。一邊是破碎的家庭裡承受重壓的親人在遭受無盡的痛苦,一邊是為了堅持真理維護正義要面對的漫漫牢獄生活。法輪功學員在這兩難的抉擇中所遭受的生不如死的心靈煎熬,是當事人之外的人無法感受的。戴着國徽警徽的警察這樣“出口成法”憲法還有尊嚴嗎?法律還有嚴肅性嗎?當事人有知情權嗎?這種高壓下的所謂“轉化率”能說明什麼問題呢?中共對法輪功從來就沒有講過法律。
二、一樣勞教所,陰晴兩重天。
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吸毒勞教人員的嚴密監管之下,有時候一個吸毒人員監管一個法輪功學員。勞教時,法輪功學員有定額,吸毒人員沒有,他們的任務就是看管法輪功學員。在監所范圍內,吸毒人員可以自由活動,而法輪功學員上廁所,喝水都必須經吸毒人員的允許,並在他們的監視下進行。他們在警察的慫恿下有恃無恐地故意刁難法輪功學員,不讓上廁所,不讓喝水,訓斥謾罵是家常便飯,有時甚至拳打腳踢。有些良心未泯的吸毒人員悄悄說,“不能對你們松了,干部看見要處罰我們。”
三、人格尊嚴受侮辱的事時有發生。
在勞教所,未“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被不定期的搜查,有時一個星期搜兩次。衣服,被褥,枕頭能拆開的都拆開,床鋪,櫃子翻得亂七八糟,法輪功學員被強迫脫得一絲不掛在警察的監視下接受吸毒人員的搜查,頭發,腋窩都得搜到,來月經衛生墊都得撕開。──他們搜什麼?法輪大法經文,哪怕是片紙只詞。法輪功學員的人格尊嚴,身體隱私不受保護嗎?哪條法律規定法輪功學員必須赤身裸體接受檢查?
四、對法輪功學員隨意體罰,動用警械,大大出手。
勞教所強迫法輪功學員喊“崇尚科學,反對邪教”的口號強迫背有“不許污蔑國家領導人”等內容的《勞教人員守則》法輪功學員不承認法輪功是x教,不認為講清真相是“污蔑國家領導人”當然不喊不背。警察抓住這個借口,強迫法輪功學員在七月驕陽下,溫度達40多度的水泥操場上出操,練隊列,頭上是灼熱的陽光,腳下是滾燙的地面,中間是滾滾的熱浪,還要超強度的運動,各種滋味可想而知。有的被關進門窗緊閉,密不透風的房子裡,熱得大汗淋漓,全身衣服無一干處,汗珠順頭發往下淌。有的被隔離吊打,尖利痛苦的喊叫聲撕開夜幕,在監所的原野回盪。有的被大功率警棍電擊,打出燎泡開始蠶豆大,慢慢銅錢大小,再後來水泡破裂,傷口潰爛,越來越大,鮮紅的肉血淋淋地暴露在外.....
這是明處能看得見的,還有看不見的地方,洗澡時看到背部被小功率電警棍擊打的烏紫的斑點象納的鞋底。針對這些明傷,所裡的警頭開會講,“我們現在有了,“新武器”打不出傷來。後來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脫去鞋襪,用這種“新武器”電擊腳趾頭,果真不出傷,但那種痛苦滋味更是難以言說。有的警察穿着皮鞋往法輪功學員腿上踹,掄起巴掌打耳光,一只手從頸部背過去,另一只手從下面後背拉上來,兩只手反銬在一起,名曰“背寶劍”。叫法輪功學員腳尖着力站在花壇邊沿上,身體不許傾斜。還有雙腳蹬在花壇沿上,兩只手着地使身體騰空,保持俯卧撐姿式,長時間不許癱倒。還有不讓睡覺的疲勞戰術,除了強迫勞動,強迫洗腦之外,中午休息時間要站軍姿,雙腳立正,中指對准褲縫,昂手挺胸,全身繃緊。
吸毒人員不錯眼誅地叮着,隨時檢查,不能稍有松懈。站軍姿還是輕的,在每天的受罰時間中只站小部分,大部分是蹲軍姿;右腳尖着地,身體重心落在左腳跟上,上身保持直立,雙手放在膝蓋上,長時間蹲着。晚上九點開始,結束時間不定,最早在午夜十二點,最晚在凌晨兩點,早上六點正常起床,天天如此,周而復始,蹲着不一會就開始疼,疼得支持不住,動作稍有走樣,吸毒人員抬腿就踢。困乏與疼痛交加,幾個月下來,有的人腿都瘸了,走路一拐一瘸。隨便站在哪兒都能睡着,眼皮剛合上,吸毒人員馬上猛推一把,或是一陣斥罵。那種痛苦真是生不如死啊!同寢室的法輪功學員之間也不許講話,連互相看一眼也不行,不許存有紙,筆等任何文具。不許講話,那就沉默吧。可是沉默也不行,吸毒人員又找茬訓一頓;“你想什麼?是不是在背經文?”法輪功學員沒有講話的自由,也沒有不講話的自由。這種古今中外聞所未聞的事情,卻在中共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所裡創造出來了。有個警察開會講;“我愛人是沙洋磚瓦廠看管法輪功學員的管教干部,他們那裡對待法輪功學員,高溫作業不給他換班,兩鞋都能烤化的,人能扛得住?沒幾天就轉化了。這裡對你們太寬大了。”
姑且不論法輪功和大法弟子是無辜的,即使有罪,只要罪不致死,他們都有生命權,生存權,有的法輪功學員在種種折磨下落下了疾病,有的甚至失去了生命。中共喉舌《焦點訪談》報導;湖北武漢的廖元華,因煉法輪功在湖北范宗台監獄服刑四年,出獄後拍的在監獄受辱的照片(模擬)報導稱所謂“受辱”照片是無中生有的編造。當時受辱的場面無法留下證據,但受辱的事實是千真萬確的,無法否認的。如果說是無中生有的捏造,那些生龍活虎的人又是怎樣失去他們鮮活的生命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