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霸案 中華商銀受害投資人集體求償1審勝訴

2008年08月14日台灣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十三日電)力霸集團因被控掏空中華商銀,造成兩千多名投資人損失,投保中心代投資人向王又曾夫婦主導的董事代表「財團法人王又曾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提起集體求償的民事訴訟,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王又曾夫婦與基金會應共同賠償投保中心新台幣九億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投保中心指出,中華商銀從四年前起,被控違法超貸給德台、力霸、嘉食化及亞太固網等公司共近兩百億元,卻僅列呆帳約二十四億元,不僅編造不實財務報表還掏空公司,以致兩千五百多名投資人損失高達九億餘元。

由於王又曾夫婦已潛逃美國,從未到庭,法院審理後依投保中心這一方的理由判決,認為王姓夫婦虛報不實財報致投資人損失,判兩人敗訴,應賠償投資人全數損失。

不過,由王又曾夫婦一手主導的中華商銀董事代表「財團法人王又曾社會福利基金會」早已不存在,加上兩人已潛逃,法院的判決恐淪為象徵大於實質。對此法院表示,王又曾夫婦留在國內資產還有多少仍不明確,為顧及投資人的權益,建議這些投資人接獲法院判決後,可儘快在台、美兩地透過司法,聲請以王又曾夫婦名下財產執行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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