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第一家庭涉洗錢 法部籲涉案企業自首

2008年08月18日台灣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孫承武台北十八日電)前第一家庭疑似海外密帳從事洗錢一案,法務部十七日召開會議後做出三項決議,包括擴大司法互助、儘速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提供新台幣一千萬元的檢舉獎金以及呼籲相關企業界自首。

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上午在法務部召開記者會向各界說明法務部立場。對於昨天開會的三項決議,黃世銘表示,有關擴大司法互助部分,除了與瑞士政府合作協查案件,並將根據承辦檢察官請求,陸續與可能涉及金錢往來的新加坡、美國等相關國家進行司法互助,務必清查涉案人資金流向,使不法手段隱匿、掩飾非法財產的情形無所遁形。

儘速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部分,黃世銘表示,部分國家都訂有儘速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罪,以期達到防貪效果,法務部將參考外國立法例,並已召開公聽會,將提報中央廉政委員核定後辦理。

對於第一家庭大筆可疑資金來源,黃世銘呼籲知悉內情人士能儘速提供線索供檢調追查,政府也將依「證人保護法」,以及檢舉獎金一千萬元,給予檢舉人獎勵及保護。黃世銘也呼籲與此案有關的企業與個人,能發揮道德勇氣向檢調自首,偵審機關審酌情狀,依貪污治罪條例予以減免刑責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