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維權人士為冤民維權遭當局警告

2008年08月25日大陸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心語報導)福建省武夷山近年頻頻發生縱火事件,當局之後將一名智障人士毛兆權拘留。南平市維權人士范燕瓊為毛兆權維權,卻不斷受到當局警告。由於此案即將第二次開庭,范燕瓊呼籲外界關注。

福建省南平市維權人士范燕瓊,因為幫武夷山市智障人士毛兆權維權而於近期一段時間不斷受到當局警告。據武夷山的村民反映,近年來頻頻發生放火燒山事 件,之後當地官員便將這種放火燃燒後的山林低廉而又迅速地發包出去從中牟利。從2003年以來便發生了多達32起的放火燒山案,當地村民普遍認為這是官商勾結,從中牟利的結果。

2007年11月22日,當地一位智障村民毛兆權突然失蹤,約隔一個月之後,其家人接到了公安部門的《拘留通知書》,當局表示32起的放火燒山案全是毛兆權所為,其中的19起已被查證屬實。為毛兆權維權的范燕瓊星期天告訴本台記者:

「我們介入之後,當地的村民就告訴我們,那邊的火燒山是經常發生的,據說是他們那地方的政府官員為了牟利而把原本的無人開發的生態林,叫人去縱火然後承包給別人。如果不拿去燒掉就不能承包。這麼多的火燒山居然沒有人來承擔責任,裡面的公安是幹什麼的,肯定要找到替罪羊吧?於是他們就找到像毛兆權這樣的一個人。」

據范燕瓊轉述,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審理該案的武夷山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長虞慧華告知毛兆權的父親毛年孫說,政府已經為毛兆權指派了辯護人,並強調說刑事案是保密的,原本可以到判決下來後再通知,之所以提早通知是因為不允許請其它辯護人。毛年孫向本台表示,當地政府還經常威脅他不讓他到北京上訪:

「那政法委書記經常給我們壓力,我們都不能開口講話,什麼東西都說要按法律辦,法律辦,其實他們有什麼法律呢?如果按照法律我的孩子早就要放了。他是2007年11月22日抓去的,現在都已經8月24日了,都已經9個多月了,但我沒有辦法,每一次去外地,去北京上訪他們都要抓我回來。」

毛年孫告訴記者,當地政法委書記劉志華曾經恐嚇過他,表示已經將32起的縱火案減到只剩19起,暗示他應該知足。本台記者於是致電劉志華查詢:

記者:「我想請問一下,有位犯人叫毛兆權,他的父親現在反映說…」

劉志華:「妳掛錯了,妳掛錯了。」

劉志華尚未等記者問完問題便逕自掛斷電話。

范燕瓊告訴本台記者,該案將於8月29日第二次在武夷山市人民法院開庭,但此案仍然有多不合理之處,例如當局多次用嚴刑逼打毛兆權,再者,程序違法公訴人不予承認,再加上她於近日也不斷受到當局警告,范燕瓊呼籲外界關注此案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