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明上路 內政部預估470萬人納保

2008年09月30日台灣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三十日電)國民年金明天上路,年滿二十五歲、未滿六十五歲,未參加軍、公教、勞保、農保,且未曾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均強制納保,內政部預估約有四百七十萬人將納入國民年金範圍。

  國民年金歷經十幾年規劃,確定在十月一日起施行,採社會保險方式辦理,政府除對一般民眾補助四成保險費外,對低收入戶、經濟弱勢、身心障礙者更提高保險費補助比率,最高至全額補助,若無力一次繳納保費者,也可透過分期或延期方式繳納。

  國民年金保費以基本工資新台幣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為計算基準,前兩年費率百分之六點五,政府補助百分之四十,一般被保險人每人每月保費六百七十四元;第三年起,費率調高為百分之七,之後每兩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最高費率上限百分之十二。

  低收入戶、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保費,由政府全額補助,中度身心障礙者保費由政府補助百分之七十,輕度身心障礙者由政府補助百分之五十五。

  國民年金保險的保險事故,分為老年、身心障礙及死亡三種。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時,分別給與老年年金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及遺屬年金給付。

  若符合加保資格,如何申請加入國民年金?內政部說,國民年金保險不設投保單位,將由勞保局主動開具繳費通知單給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在期限內以金融機關轉帳或其他指定的方式繳納即可,不必提出申請加保手續。

  內政部說,國民年金保險屬於柔性強制加保制,不繳納保險費對被保險人沒有罰則,但若未繳清保險費及利息前,不能享有國民年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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