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盛茂涉洩密案 北檢追加起訴並求處重刑

2008年10月03日台灣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三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前調查局長葉盛茂疑洩密案,發現葉盛茂涉嫌將開曼群島通報前第一家庭疑洗錢情資,交付前總統陳水扁,並將特偵組與新竹地檢署偵辦花蓮縣三棧礦場土石外運案的偵查動作,洩漏給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柯建銘知悉,今天依洩密罪將葉盛茂追加起訴,並請法官從重量刑。

葉盛茂日前被控隱匿前第一家庭疑洗錢情資,遭台北地檢署以隱匿公文罪起訴,並求刑兩年半。葉盛茂被起訴後,舉行記者會,聲稱他是利用例行晉見總統的會議,把公文交給當時的總統陳水扁,但陳水扁只承認收過調查局長的情資報告,並沒有公文。檢方將這部分案情另分他案偵辦,並於今天下午偵查終結。

  起訴書指出,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於今年一月十八日,透過艾格蒙安全網路,提供陳水扁媳婦黃睿靚在瑞士日內瓦美林銀行開立帳戶、涉嫌洗錢等資料交給調查局。調查局取得該資料後,承辦人鄒求強疏忽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逕行勾列為「極機密」文件。

  一月二十九日,鄒求強依公文辦理程序,擬將該資料函報最高檢察署偵辦,當時的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核稿後,於翌日面報葉盛茂決行。但葉盛茂要求鄒求強、周有義完成公文發文程序後,將公文交給他,他將親自將公文交給檢察總長陳聰明。

  起訴書表示,葉盛茂接獲公文後,並未交給陳聰明或交回調查局,而是在今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二月一日晚上某時前往總統官邸,將公文中三頁的中文翻譯內容故意洩漏、交付給陳水扁知悉。

  另外,特偵組與新竹地檢署今年間偵辦柯建銘涉及花蓮縣三棧礦場土石外運案,於四月十五日召開專案會議,決定同月二十二日發動搜索行動,並於十六日上午將搜索日期告知調查局南機組承辦人張肇康,張肇康立即告訴南機組主任湯克遠,湯克遠再以電話上報葉盛茂知情。

  起訴書指出,葉盛茂獲悉搜索情資後,竟利用當天(十六日)中午出席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會議結束的機會,前往柯建銘位於青島東路的辦公室,將檢察官即將搜索的消息告訴柯建銘,並應柯建銘要求,以隨扈的行動電話打給湯克遠,詢問搜索地點是否包括柯建銘立法院辦公室等處所,以及是否安裝竊聽器。

  起訴書表示,湯克遠答覆完畢後,葉盛茂將行動電話交給柯建銘接聽,由柯建銘直接詢問細節,湯克遠察覺電話裡竟然由柯建銘接聽,頗感驚訝,便答稱南機組只是受特偵組指揮偵辦,不清楚詳細情形,隨後便結束通話。

  同日下午三時四十分許,湯克遠請張肇康向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通報搜索行動已經發生洩密情事,特偵組與新竹地檢署評估後,最後決定取消搜索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