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零廢棄 環保署著手回收果殼等有機物

2008年10月06日台灣
(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六日電)全國環保單位每天回收的廚餘量已接近二千公噸,主要用於養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表示,對於不適合養豬的果殼、樹枝等有機物質,列為下一階段回收的對象,並已著手輔導民間業者製成堆肥,早日達到廚餘零廢棄的目標。

環境督察總隊說,推動廚餘回收再利用以來,全國每天的廚餘回收量已由八十公噸大幅增加至一千九百多公噸,相當於回收兩座九百公噸垃圾焚化爐的處理量。

督察總隊指出,回收廚餘再利用的方式,主要為高溫蒸煮養豬及堆肥再利用,其中養豬約占百分之七十五;堆肥占百分之二十四;其他如製成乾飼料養雞等占百分之一。

不過,督察總隊說,對於不適合用來養豬的廚餘有機物質,例如堅果殼、蛤蜊殼、榴槤殼及修剪下來的花草樹枝等,大部分仍混雜在垃圾中送進焚化廠處理。如果這些有機物質能夠再分類回收製成堆肥,用於美化環境及種植蔬果,才能真正切實做到廚餘零廢棄。

總隊表示,環保署已著手推動廚餘有機物質回收工作,並甄選一家具有處理設備與能力的民間廠商,參與廚餘有機物質再利用共同供應契約,每個月約可處理二千公噸縣市提供的廚餘有機物質。

環境督察總隊認為,這項政府與民間合作的模式,不僅可以協助地方政府處理回收的廚餘有機物質,更能透過民間技術與行銷的資源挹注,逐步將全國回收的廚餘全部轉化為有用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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