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大公開?在野黨要法務部查辦

2008年10月09日台灣
[新唐人亞太電視 臺北綜合報導]最臺灣近前總統陳水扁的相關案件,臺灣媒體每天都有最新的檢察官偵辦進度。民進黨立法委員質疑檢方涉嫌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洩露偵辦進度給媒體﹔今天拜訪了法務部長王清峰,要求查辦。王清峰雖然當場答應,不過卻脫口說出「民眾也有知的權利」。不過無論如何,專業媒體必須兼顧人權保障和新聞道德,追求具有「公民閱聽價值」的客觀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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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陣仗的拜訪法務部長王清峰,民進黨立委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求「偵查不公開」。

立委(民) 蔡同榮:「不要打官腔,這裡有洩密,你怎麼辦?」

法務部長 王清峰:「委員,在偵察不公開的原則之下,所有的現在辦案的內容,卷證資料甚麼時候傳訊甚麼人,筆錄怎麼寫,老實說我也不知道。除非這個案子已經結掉了確定了,那卷證資料我可以調過來,我可以去查。(部長不要推託) 沒有問題,我們已經有發給最高檢去調查了。」

不僅陳前總統的案子,陳明文的案子,立委質疑也有同樣的問題。

立委(民) 張花冠 :「陳明文縣長那個案子,他4點鐘才到調查站去接受徵訊,可是4點鐘同時,地檢署就在地檢署開記者會,是不是已經涉及公開。」

法務部長 王清峰:「這個部份我們再來瞭解。」

法務部長 王清峰:「對我們而言只有黑白沒有藍綠。民眾的知的權利我們也要照顧,這兩個要取得平衡。」

王清峰面對立委們的強烈質疑,脫口以「民眾有知的權利」,來解釋檢方疑似洩露偵辦進度的行為。但立委反駁,不能以此合理化檢調人員侵犯人權的行為。

法務部長 王清峰:「不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下,如果說我們這個新聞全部封鎖,民視怎麼來。」

立委(民) 李俊毅:「把民視的報導,需求扯進來,來包庇來包裝,我這個公開是有正當性的。這完全是一種錯誤混淆的認知。」

把特定媒體也扯進來。但是專業媒體追求的,決不只是「獨家報導」,而是兼顧人權保障與新聞道德,具有社會公民閱聽價值的客觀新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