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來稿:
“維權”故名思義是維護各自由法律賦予的合法權益,中國的維權隊伍正在日益擴大,用什麼來維權?用法律!憲法、民法、物權法等等,中國的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白紙黑字,無處不在。但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的事實也無時無處不在。僅以近幾年的“舊城改造”為例,的確,舊城改造讓城市的面貌發生了很大變化,但真正受益的是地方政府部門的某些貪官污吏和他們的親屬,是投資商。而深受其害的是廣大的中國百姓,他們不僅合法財產被掠奪,精神更受到嚴重摧殘。
眾所周知,所謂的舊城改造不過是某些地方政府官員撈政績;順利上交國家財政,同時是大撈個人利益最得心應手的工具。所謂的開發商,有許多就是某些政府高官的親屬,這類開發商在武漢市就能找出一大串。地方政府要保證他上的項目得以實施,和開發商結成利益同盟也就很自然了。有地方政府這根大柱子撐腰,開發商還有什麼事情不敢做?用為所欲為,駭人聽聞,慘無人道之類的詞語來形容拆遷過程中發生的暴行,應該是恰如其分。燒、殺、搶、掠也是鐵的事實。在武漢市幾乎沒有一處拆遷是不流血不死人的。如果武漢市政府覺得有必要我們隨時可以為此辦一個影展。
在國家權威受到嚴重挑戰,人民的生命財產被人肆意踐踏的情況下,老百姓還能保持沉默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法律的尊嚴是理所當然,順理成章的事。同病相憐的受害人也會很自然地走到一起。但在武漢市地方政府部門的某些“官員”看來這是絕對不可以的。原因很簡單,一支筷子一折就斷,一把筷子怎麼辦?個案好對付,群體事件可不是兒戲。國際影響啊!同志們!於是乎“非法集會”“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罪名成了維權者的緊箍咒,就連正常上訪都成了受害者的一項罪名。好像你被人強奸了,你還不能告狀。那會影響某某人的形象,你只能找強奸你的人協調解決。這叫什麼邏輯?他強奸的是民意!
2008年是中國的奧運圓夢年,奧運前夕借維護穩定的名義,湖北省武漢市委市政府對維權人士進行了瘋狂的抓捕。維權人士靳光明在武漢市江岸區香港路和夫人剛從銀行出來不久,突然被幾輛小車攔住去路,車上沖下幾名不明身份的人強行將靳光明塞進汽車揚長而去,其場面類似於電影裡的綁架。有人在綁架現場看見武漢市國保局的王隊長就躲在車裡,他在指揮?靳光明被關進江岸區法教班。維權人士周新寶在離自家不遠處也被以同樣的方式強行帶走,關進武昌區法教班。維權人士肖長海為躲避抓捕逃亡一個多月,最終還是在漢陽區被漢陽公安分局抓捕,關進武昌區法教班,(據說肖長海是被國保的卧底出賣)維權人士王占、高新、陳明光、代幼平、陳小寶等人則是5月底從北京被抓回後關進法教班,這些人均被非法關押長達一百多天。抓這些人的目的與其說是為維護奧運會場的安定,不如說是在維護武漢市政府的“形象”所有這些維權人士個個都有一本被嚴重侵權的血淚史。奧運期間關押這些人的最終目的是“家丑不能外揚”然而關押這些人的法律依據和法律手續在哪裡呢?這一百多天是算行政拘留還是算治安處罰呢?
“法教班”真的在進行法制教育嗎?武漢市江漢區法教班開班一百多天從未有過與法制教育相關的活動。高新被非法關押117天,從始至終被關在一間陰暗潮濕;蚊蟲、蠍子、蜈蚣成堆的小房裡,沒出過房門半步,不許他與任何人交談,學員之間不能見面,表現好點的可以每天單獨放風半小時,不許看書、看報、看電視甚至不許抽煙。這和法制教育有什麼關系。法教班負責人是江漢區司法局副局長郭華野,人稱娘娘腔;貨班子。別看此人弱不經風,他可是出了名的“流氓、法西斯”他常在法教班裡很得意地叫囂“你們還想改變法教班?現在是我要改變你們!”“你還想跟我玩?我玩死你!”“知不知道我以前是專制法輪攻的啊!”在班裡“學員”和“教員”的伙食標准有着天壤之別,發教班的大狼狗的狗食都比學員的伙食好得多,江漢區法教班不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更重要的是想通過精神折磨達到摧毀人的斗志。已有過多人被逼上吊、撞牆、吞鐵釘。郭華野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變態狗。但此人深受江漢區政府的賞識,他已連續兩期任江漢區法教班負責人。也許就因為看重他擅長於整人吧!
我們時常看到媒體這樣說“中國是一個法制國家,中國的人權狀況正在得到改善”那麼武漢的法制在哪裡?人權又在哪裡?開發商拆遷辦的鏟車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開進還住着人的房子裡,消防車的高壓水龍頭可以往還住着人的房子裡射水,開發商拆遷辦可以雇人四處放火殺人,斷電斷水,百姓除了求饒還有別的路可走嗎?報警沒人理,找媒體,人家要經市委宣傳部同意才敢到現場。但是,誰要敢和開發商對抗,大批大批的警察立馬就到。這樣的場面在武漢市已出現過多次。
維權讓武漢市地方政府某些官員的神經高度緊張,他們更害怕的是那些受害人團結起來。2008年9月27日上午武漢市國保局熊處長;王隊長;江漢區國保大隊胡隊長一行上十人荷槍實彈,直奔花樓街維權群眾喻某某家,此前他們幾次找喻沒能得手,這次喻依然閉門不見,次日晚武漢市公安局徐副局長親自上門與喻交談,“你有什麼問題我們可以跟你從中協調,你不要動不動就組織人去市政府”百姓的利益受到傷害本身就是政府工作的失誤,政府的職能不就是為人民服務嗎?政府的工作不是說要接受群眾監督嗎?群眾主動上門給政府提意見那麼緊張干嘛?徐副局長說的協調是什麼意思?武漢市國保局的職能是什麼?談拆遷有他們!截訪有他們!抓人進法教班也有他們!開發商拆遷辦殺人放火的時候卻不知他們在哪裡?武漢市委市政府這算不算是在濫用警力呢?找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談話還需要帶槍?真是笑話!這些警察的素質是不是太差了?少干點違法的事,何至於這麼緊張。有位市國保的警官這樣說“我們也不願意這樣,但沒辦法,這是上面的意思”這個“上面”指的是誰?
兩個奧運已圓滿結束,但那些被非法關押長達三個多月的人們需要討一個合理的說法,這又將是令武漢市政府頭疼的問題。看來法教班還得繼續,手段還得更殘忍一些!江漢區某街道辦的官員對剛從法教班回來的人說,不要到處亂跑,不要和那些人搞在一起!否則,下次就不是關法教班了,再搞就判你兩年勞教!到處亂跑指的是什麼?是上訪吧,那些人是誰?是維權群眾吧。姑且不論這位糊塗官員的法律常識有多少,作為政府官員能輕松地說出這番話,就不能不讓人擔心那些維權人士的命運。法教班可以不履行任何法律手續,不需要任何理由隨意關人,那麼稍微玩點法律游戲,判他們個三年五載你又奈他幾何?這樣的案例已經不少!
公共權力的行使者都快成屠夫了!武漢市民的合法權益不斷地受到不法侵害,是不是正因為維權的路上有太多的艱辛、太多的坎坷和太多的恐怖?武漢市地方政府的暴行是不是該引起黨中央的重視了?受害者需要的不是冠冕堂皇的空話,而是大刀闊斧懲治腐敗的行動!
“維權”故名思義是維護各自由法律賦予的合法權益,中國的維權隊伍正在日益擴大,用什麼來維權?用法律!憲法、民法、物權法等等,中國的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白紙黑字,無處不在。但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的事實也無時無處不在。僅以近幾年的“舊城改造”為例,的確,舊城改造讓城市的面貌發生了很大變化,但真正受益的是地方政府部門的某些貪官污吏和他們的親屬,是投資商。而深受其害的是廣大的中國百姓,他們不僅合法財產被掠奪,精神更受到嚴重摧殘。
眾所周知,所謂的舊城改造不過是某些地方政府官員撈政績;順利上交國家財政,同時是大撈個人利益最得心應手的工具。所謂的開發商,有許多就是某些政府高官的親屬,這類開發商在武漢市就能找出一大串。地方政府要保證他上的項目得以實施,和開發商結成利益同盟也就很自然了。有地方政府這根大柱子撐腰,開發商還有什麼事情不敢做?用為所欲為,駭人聽聞,慘無人道之類的詞語來形容拆遷過程中發生的暴行,應該是恰如其分。燒、殺、搶、掠也是鐵的事實。在武漢市幾乎沒有一處拆遷是不流血不死人的。如果武漢市政府覺得有必要我們隨時可以為此辦一個影展。
在國家權威受到嚴重挑戰,人民的生命財產被人肆意踐踏的情況下,老百姓還能保持沉默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法律的尊嚴是理所當然,順理成章的事。同病相憐的受害人也會很自然地走到一起。但在武漢市地方政府部門的某些“官員”看來這是絕對不可以的。原因很簡單,一支筷子一折就斷,一把筷子怎麼辦?個案好對付,群體事件可不是兒戲。國際影響啊!同志們!於是乎“非法集會”“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罪名成了維權者的緊箍咒,就連正常上訪都成了受害者的一項罪名。好像你被人強奸了,你還不能告狀。那會影響某某人的形象,你只能找強奸你的人協調解決。這叫什麼邏輯?他強奸的是民意!
2008年是中國的奧運圓夢年,奧運前夕借維護穩定的名義,湖北省武漢市委市政府對維權人士進行了瘋狂的抓捕。維權人士靳光明在武漢市江岸區香港路和夫人剛從銀行出來不久,突然被幾輛小車攔住去路,車上沖下幾名不明身份的人強行將靳光明塞進汽車揚長而去,其場面類似於電影裡的綁架。有人在綁架現場看見武漢市國保局的王隊長就躲在車裡,他在指揮?靳光明被關進江岸區法教班。維權人士周新寶在離自家不遠處也被以同樣的方式強行帶走,關進武昌區法教班。維權人士肖長海為躲避抓捕逃亡一個多月,最終還是在漢陽區被漢陽公安分局抓捕,關進武昌區法教班,(據說肖長海是被國保的卧底出賣)維權人士王占、高新、陳明光、代幼平、陳小寶等人則是5月底從北京被抓回後關進法教班,這些人均被非法關押長達一百多天。抓這些人的目的與其說是為維護奧運會場的安定,不如說是在維護武漢市政府的“形象”所有這些維權人士個個都有一本被嚴重侵權的血淚史。奧運期間關押這些人的最終目的是“家丑不能外揚”然而關押這些人的法律依據和法律手續在哪裡呢?這一百多天是算行政拘留還是算治安處罰呢?
“法教班”真的在進行法制教育嗎?武漢市江漢區法教班開班一百多天從未有過與法制教育相關的活動。高新被非法關押117天,從始至終被關在一間陰暗潮濕;蚊蟲、蠍子、蜈蚣成堆的小房裡,沒出過房門半步,不許他與任何人交談,學員之間不能見面,表現好點的可以每天單獨放風半小時,不許看書、看報、看電視甚至不許抽煙。這和法制教育有什麼關系。法教班負責人是江漢區司法局副局長郭華野,人稱娘娘腔;貨班子。別看此人弱不經風,他可是出了名的“流氓、法西斯”他常在法教班裡很得意地叫囂“你們還想改變法教班?現在是我要改變你們!”“你還想跟我玩?我玩死你!”“知不知道我以前是專制法輪攻的啊!”在班裡“學員”和“教員”的伙食標准有着天壤之別,發教班的大狼狗的狗食都比學員的伙食好得多,江漢區法教班不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更重要的是想通過精神折磨達到摧毀人的斗志。已有過多人被逼上吊、撞牆、吞鐵釘。郭華野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變態狗。但此人深受江漢區政府的賞識,他已連續兩期任江漢區法教班負責人。也許就因為看重他擅長於整人吧!
我們時常看到媒體這樣說“中國是一個法制國家,中國的人權狀況正在得到改善”那麼武漢的法制在哪裡?人權又在哪裡?開發商拆遷辦的鏟車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開進還住着人的房子裡,消防車的高壓水龍頭可以往還住着人的房子裡射水,開發商拆遷辦可以雇人四處放火殺人,斷電斷水,百姓除了求饒還有別的路可走嗎?報警沒人理,找媒體,人家要經市委宣傳部同意才敢到現場。但是,誰要敢和開發商對抗,大批大批的警察立馬就到。這樣的場面在武漢市已出現過多次。
維權讓武漢市地方政府某些官員的神經高度緊張,他們更害怕的是那些受害人團結起來。2008年9月27日上午武漢市國保局熊處長;王隊長;江漢區國保大隊胡隊長一行上十人荷槍實彈,直奔花樓街維權群眾喻某某家,此前他們幾次找喻沒能得手,這次喻依然閉門不見,次日晚武漢市公安局徐副局長親自上門與喻交談,“你有什麼問題我們可以跟你從中協調,你不要動不動就組織人去市政府”百姓的利益受到傷害本身就是政府工作的失誤,政府的職能不就是為人民服務嗎?政府的工作不是說要接受群眾監督嗎?群眾主動上門給政府提意見那麼緊張干嘛?徐副局長說的協調是什麼意思?武漢市國保局的職能是什麼?談拆遷有他們!截訪有他們!抓人進法教班也有他們!開發商拆遷辦殺人放火的時候卻不知他們在哪裡?武漢市委市政府這算不算是在濫用警力呢?找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談話還需要帶槍?真是笑話!這些警察的素質是不是太差了?少干點違法的事,何至於這麼緊張。有位市國保的警官這樣說“我們也不願意這樣,但沒辦法,這是上面的意思”這個“上面”指的是誰?
兩個奧運已圓滿結束,但那些被非法關押長達三個多月的人們需要討一個合理的說法,這又將是令武漢市政府頭疼的問題。看來法教班還得繼續,手段還得更殘忍一些!江漢區某街道辦的官員對剛從法教班回來的人說,不要到處亂跑,不要和那些人搞在一起!否則,下次就不是關法教班了,再搞就判你兩年勞教!到處亂跑指的是什麼?是上訪吧,那些人是誰?是維權群眾吧。姑且不論這位糊塗官員的法律常識有多少,作為政府官員能輕松地說出這番話,就不能不讓人擔心那些維權人士的命運。法教班可以不履行任何法律手續,不需要任何理由隨意關人,那麼稍微玩點法律游戲,判他們個三年五載你又奈他幾何?這樣的案例已經不少!
公共權力的行使者都快成屠夫了!武漢市民的合法權益不斷地受到不法侵害,是不是正因為維權的路上有太多的艱辛、太多的坎坷和太多的恐怖?武漢市地方政府的暴行是不是該引起黨中央的重視了?受害者需要的不是冠冕堂皇的空話,而是大刀闊斧懲治腐敗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