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飛抵深圳機場入境 可辦理落地簽

2008年10月28日台灣
(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電)深圳(機場)與北京、南京、重慶、杭州、桂林等六個口岸從二十日起新增為「台胞證簽注點」,深圳機場口岸也告別無法辦理台灣民眾落地簽注的歷史。此新規實行一週以來,已有一些台灣民眾受益。

  香港中通社報導,深圳機場邊檢表示,台灣民眾曾女士就因為所持台胞證上沒有有效簽注,而成為新規的受益者之一。

  深圳機場邊檢站的警察指出,如果是二十日前,根據原有規定,曾女士是必須原路退回的,而現在在口岸辦好簽注後便可以順利入境。

  深圳機場邊檢站表示,由於深圳機場口岸現在已停飛經轉澳門往來台灣的航班,乘坐飛機從國外直接入境深圳機場的台灣民眾人數較少,因此無簽注而受益新規的台灣民眾不是很多。

  此站還提醒廣大的台灣民眾,目前只有乘坐飛機從深圳機場入境的台灣民眾,才能符合辦理落地簽注的條件,而乘坐客輪從深圳機場(福永)碼頭入境的台灣民眾是不能辦理落地簽注的。

  邊檢民警同時建議入境的台灣民眾,因為辦理落地簽注也是需要花費時間的,因此最好的作法還是應該在入境前就辦好所需簽注,這樣可以省去不必要的麻煩。

  為了給台灣民眾提供更便捷的通關速度和環境,對於這些需要辦理落地簽注的台灣民眾,深圳機場邊檢站都將給予最大的便利,包括引領台灣民眾辦理落地簽注、開啟專用通道驗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