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檢局:市售電暖水袋皆不合格 勿購買使用

2008年11月28日財經
(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28日電)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下午提醒消費者,市面上尚無經檢驗合格的電暖水袋商品,家中若有電暖水袋應立刻停止使用。標檢局並呼籲消費者,勿購買不合格的電暖水袋。

標檢局下午舉行「目前市售電暖水袋皆不合格標檢局呼籲消費者勿購買使用」記者會,由副局長王正輝主持。

他表示,繼民國95、96年及97年初之後,標檢局於11月22日起再度發動專案市場清查,大規模密集性於全省各地大賣場、夜市、網拍網站及流動攤販加強查緝不安全電暖水袋,並向經銷商宣導應銷售檢驗合格商品。

他強調,市面上尚無經過檢驗合格的電暖水袋商品,標檢局特別呼籲消費者勿購買不合格的電暖水袋;而民眾家中若有電暖水袋,也應立即停止使用。

王正輝說,持續進行的清查行動預計於全省各地至少清查560個經銷點。到今天為止,各地查緝人員初步回報未見有販賣不合格電暖水袋;但部分網站已發現網路拍賣業者銷售電暖水袋情事。

標檢局已請網拍業者移除拍賣電暖水袋之拍賣網頁,並請其提供販賣者或拍賣人登錄資料,以進一步追查不安全電暖水袋生產者或進口商責任。

標檢局自民國94年11月1日起,針對電暖水袋實施強制檢驗,目前尚無一廠牌通過檢驗。消費者若發現電暖水袋販售情形,可向標檢局檢舉;檢舉專線為0800-00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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