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記者 王倩雲 熊斌採訪報導】中國南京民主人士郭泉被當地警方以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刑事拘留快一個月時間,家屬要求會見都遭拒絕,郭泉的母親顧瀟女士於是12月9號聘請北京李和平律師和江西郭蓮輝律師擔任辯護律師,10號李和平律師到南京申請會見時也遭到拒絕。
南京民主人士郭泉11月13號被抓後,郭泉的母親顧瀟告訴記者,當局一直拒絕她會見,擔心郭泉的安全,於是12月9號聘請北京李和平律師擔任辯護律師。
顧瀟:「到現在沒見到,只叫我簽那個拘留證那時候嘛,警察答應我過兩天讓我去看,就是二十五天的時候我打電話給問警察,為甚麼不讓我見,說不讓,我說馬上就三十號了你們答應讓我見面嘛,就說不行。」
李和平律師表示,按今年六月一號通過律師法的規定,一個律師也可以會見,但是今天(12月10號)看守所不讓他一個人見,推說新的律師法在南京還沒有執行。郭泉的母親馬上又聘請了一位郭律師。
李和平:「國保隊長說呢就是這個案子涉及國家祕密,是不是同意聘請律師可能還需要公安機關批准,是不是批准,三天之內答覆,我們認為這個案子沒有甚麼國家祕密,他是11月13號抓的人,最長時間30天按照規定,要嘛放人,要嘛檢查院批補了,但是他也可能再延長。」
李和平律師也表示,警方交給他一封所謂郭泉的親筆信,信中說拘留階段不需要聘請律師,拘留階段過後可以聘請律師,令人擔心楊佳案的惡例重演。
李和平:「楊佳這個案子,開創了一個非常不好的一個司法惡例,對於律師的會見的時候,他拿了犯罪嫌疑人不同意聘請律師的這種東西,把這個當事人家屬委託的律師擋在司法程序之外,如果南京這個警方啊,還按照上海審理楊佳的這個案子這個路徑走的話,外界感覺到很不好嘛。」
南京民主人士郭泉11月13號被抓後,郭泉的母親顧瀟告訴記者,當局一直拒絕她會見,擔心郭泉的安全,於是12月9號聘請北京李和平律師擔任辯護律師。
顧瀟:「到現在沒見到,只叫我簽那個拘留證那時候嘛,警察答應我過兩天讓我去看,就是二十五天的時候我打電話給問警察,為甚麼不讓我見,說不讓,我說馬上就三十號了你們答應讓我見面嘛,就說不行。」
李和平律師表示,按今年六月一號通過律師法的規定,一個律師也可以會見,但是今天(12月10號)看守所不讓他一個人見,推說新的律師法在南京還沒有執行。郭泉的母親馬上又聘請了一位郭律師。
李和平:「國保隊長說呢就是這個案子涉及國家祕密,是不是同意聘請律師可能還需要公安機關批准,是不是批准,三天之內答覆,我們認為這個案子沒有甚麼國家祕密,他是11月13號抓的人,最長時間30天按照規定,要嘛放人,要嘛檢查院批補了,但是他也可能再延長。」
李和平律師也表示,警方交給他一封所謂郭泉的親筆信,信中說拘留階段不需要聘請律師,拘留階段過後可以聘請律師,令人擔心楊佳案的惡例重演。
李和平:「楊佳這個案子,開創了一個非常不好的一個司法惡例,對於律師的會見的時候,他拿了犯罪嫌疑人不同意聘請律師的這種東西,把這個當事人家屬委託的律師擋在司法程序之外,如果南京這個警方啊,還按照上海審理楊佳的這個案子這個路徑走的話,外界感覺到很不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