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維權人士倪玉蘭被判入獄兩年

2008年12月19日大陸
北京維權人士倪玉蘭﹐被法院一審裁定“妨害公務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家人認為審訊不公,而倪玉蘭就表示會上訴。

倪玉蘭案周四上午在北京西城區法院開審,她女兒董貝貝是唯一獲得旁聽證入內旁聽的親人。
董貝貝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整個審訊只歷時兩個鐘,媽媽在沒有代理人下進行自辯,但以她的健康狀況,根本應付不來。休庭時,她要求作為媽媽的辯護人,但被法官拒絕。此外,法官原本承諾媽媽還有自辯的時間,但休庭後,法官卻突然宣判。
董貝貝說﹕“休庭後再開庭時,就直接宣判,我當時就感到很震驚,媽媽當時可能很憤怒罷,也沒看到她有甚麼反應。”
董貝貝認為審訊在不公平的情況下進行,法官要求倪玉蘭證明自己無罪,但她一直被關押,受到管制,連紙筆都沒有,如何搜證。她又說,倪玉蘭當庭表示會提出上訴。
董貝貝說,這是她媽媽被關押八個月後,首次母女相見,兩人對望時,倪玉蘭激動落淚。
董貝貝說,媽媽的健康狀況欠佳,審訊期間,一度心臟病發要休庭。
她說﹕“她的情況很不好,特別蒼白消瘦,像木乃伊一樣,講話是顯得很疲憊,聽到公訴人說對她的指控及偽證時,有點激動,中間心臟病發,他們叫了救護車,休庭約20分鐘。”
法院日前公告案件會在第十三庭審理,因此,倪玉蘭的丈夫董繼勤及家人,還有近三十名北京訪民提早到達法院,並取得旁聽證。但法院臨時宣布改在十五庭進行,而該庭只剩一個座位,結果只有倪玉蘭的女兒董貝貝獲准入內旁聽。其他人只能在外面等候。
董繼勤對未獲准入庭旁聽感到很憤怒,由於他於原來的辯護律師意見有分歧,於是決定改由自己為妻子辯護,但被法院拒絕,他認為不合法。
董繼勤說﹕“法院先說我是證人,不能當代理,後又說我是利害關係人,不能當辯護人,這完全無法律依據,法例並無禁止證人或近親屬作辯護人。”
董繼勤批評當局對妻子的指控是打擊報復。
他指責﹕“法院不講法也不講理,這案件是西城區公檢法,和開發商聯合起來迫害倪玉蘭。”
他計劃聘請律師為妻子上訴。
47歲的倪玉蘭原是律師。2002年,因拍攝西城區一拆遷戶房子被強拆情況時,被警察毒打。其後更被以“妨礙公務罪”判刑一年,服刑期間被監獄員警打斷一條腿。其後,她開始走上維權之路,長期關注拆遷戶的權益,因而成為當局打壓的對象。
今年4月,倪玉蘭在阻止西城區城管人員強拆她家房子的院牆時,被抓到派出所,該所人員指倪玉蘭“踢打”員警。其後,倪玉蘭被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正式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