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款券T+2交割新制 明年農曆年後上路

2008年12月23日台灣
(中央社記者錢怡台北23日電)台灣證券交易所表示,證券市場款券T+2日交割制度 (DVP),將從明年農曆春節假日後第一個開盤日 (2月2日)實施。

證交所表示,交割新制實施後投資人對證券商完成買進交割時點,調整為T+2日上午10點前,證券商申報投資人款項違約交割時點由T+2日下午6點提早到上午11點,投資人為避免被往來證券商申報違約,應改變以往交割習慣,儘早在T+2日上午10點前繳交交割款項。

證交所表示,為防範本次市場交割制度變革,造成證券商及投資人一時無法適應新制,實施初期也採行相關配套措施因應。例如投資人因疏忽延遲交割,券商依規定仍會申報違約交割,但投資人當天補繳結案,隔天不會將個人違約紀錄流出,所以隔天投資人的交易自然不會受到影響。

此外,證交所表示,當天證券商函報撤銷違約經同意,也會比照辦理不予流出違約記錄。另外,以往證券商申報投資人違約會即時同步傳送「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公告並留存紀錄,但是明年2月2日新制實施後半年期間,將會有一段放寬緩衝期,屆時投資人如果屬當天違約結案或撤銷情況者,將刪除「證券商聯合徵信系統」內違約註記。

證交所表示,但若投資人都是在被申報違約的隔天才結案或函報撤銷違約,則會維持現行規定留存紀錄,無法適用放寬措施。所以,投資人在新制實施後,仍須做好個人資金規劃,並掌握資金流向,以免因疏忽發生違約交割情形。

證交所表示,這次配合款券T+2日交割新制,對投資人申報違約採取進一步放寬措施,除可提升投資人資金流動性,同時對業者及投資人在作業上兼具彈性空間外,還可讓一時疏忽的投資人維護信用,並降低整體市場交割風險。因此,這項放寬措施,證交所已通函請各證券商於新制實施前加強宣導,以利業務推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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