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訴國家暴力 臺北地院首度開庭

2009年01月06日台灣
【新唐人2009年1月5日訊】在陳雲林來臺期間,因為身披西藏旗幟和反共標語的布條在中山北路漫走遭到警方強行拉扯造成中指骨折的街頭行動藝術家,她和其他受報者向法院提起自訴,在今天第一次開庭 ,在民間司改會執行長及律師的陪同下,不少民眾到場聲援。希望法官勿枉勿縱,捍衛基本人權。

去年11月陳雲林來臺期間,臺灣警方對於維護秩序的執法份際引起許多臺灣社會乃至國際人權組織的批評聲浪。遭到警方施暴折斷中指的街頭行動藝術家林泠及其友人決定向警方提起自訴。1月5日臺北地方法院第一次開庭前,民間司法改革委員會執行長和許多民眾都到場聲援。

民間司法改革委員會執行長 林峰正:「她們只是身上穿了表達自己意見的衣服跟拿了(中華民國)國旗,就遭到警察的取締推擠,甚至有人因此受傷,為了這個事情他們還有人被抓到保二總隊去,關了很長時間才放出來,所以我們特別就有律師來幫忙,控訴這個國家暴力」

11月3日街頭行動藝術家林泠和朋友披著西藏旗幟在圓山飯店周邊道路一帶行走,被警察強行拉扯造成中指骨折,頭部外傷及輕微腦震盪。法院前前來聲援的民眾,高舉著我控訴的布條,希望用行動發出捍衛基本人權的聲音。

民間司法改革委員會執行長 林峰正:「我們希望法院不要辜負我們這麼多人,只是為了聲援一個該由國家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這是我們和中國(共)最大的不同」

開庭前,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提醒民眾進入法院旁聽審理過程的注意事項。這個審判,不只是對個別警員行為的控訴,也是民眾對臺灣民主人權的反思。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張明築 臺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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