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英雄:葉顯彬不死鳳凰打火先鋒

2009年03月19日台灣
【新唐人2009年3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19日電)26年的消防生涯中,氣爆受傷2次、重傷住院倖存的北市消防局延平分隊小隊長葉顯彬目前仍堅守崗位,他不後悔當上消防員,因為,浴火鳳凰的生涯,體認到生命的脆弱與珍貴,活著的每一天,都是上天的恩賜。

「希望白天不要來,讓我沉沉的睡著,雖然陽光代表生機,然而住院的那段日子,我最怕的,卻是上午從窗簾透射的陽光」,葉顯彬說,因為每天上午,醫師和護士都要刮肉清創,這令他痛不欲生。

民國77年,北市健康路文化城理容院大火,消防員1死9傷。葉顯彬參與這場打火戰役,全身37%灼傷,住院時,每天早上,醫生和護士都得聯合起來「制服」他。

「我只是個凡人,沒法子像關老爺那樣刮肉療傷面不改色,那真的是很痛」,至今,葉顯彬仍忘不了那種痛苦,「薄木板刮去雙手上的分泌物,不是輕輕的刮,而是用力刮得一乾二淨,直到看見紅紅的肉」,儘管已事隔多年,葉顯彬回憶起療傷之痛,仍心有餘悸。

那次的受傷沒有消磨葉顯彬對消防的熱愛,在隔離病房住了1個月,並經過1年的復健治療,他又回到消防工作崗位上。

18年後,也就是民國95年2月,葉顯彬又再次遇上氣爆案。「我聽到卡、卡的聲音,轉頭一看,一團大火球撲面而來,當時,心裡只有一個想法─如果能倖存,又要刮肉了」。

談到與消防工作的結緣,葉顯彬說是機緣巧合。他說,高職畢業時,原本想考二技,家中正好遭小偷,處理的警察告知警察學校在招考,通過考試後,他進了警校。

3個月的集訓結束時,葉顯彬抽籤派發高雄縣保安隊,一位班長抽到台中縣消防隊,因為葉顯彬當時家住台中,於是兩人私下換籤,不過,葉顯彬到警校報到時又重新受訓再抽籤,這次他抽中台北,一待就是26年。

葉顯彬分發進入的是「特種分隊」,也就是目前救助隊的前身,特種分隊沒有轄區,各種災難都要救,只要119勤務中心一聲令下,他們就會跑遍台北市救災。

葉顯彬回憶說,到分隊的第一天,晚上就傳出火警,他擔任瞄子手,到了火災現場就是跟著學長衝火場;他還記得,那場火災發生在大直,造成3個人死亡,第一次的勤務,就上了最震撼的第一課。

「救到活人是最有意義的事,也最讓我興奮」,葉顯彬說,這就像救難犬一樣,如果讓救難犬出勤時,只能聞著屍臭找到屍體,救難犬心情會很糟,消防員也是一樣,大家都希望能救到活人,把他們從鬼門關前搶救回來。

聊到家庭生活,葉顯彬一改正經的表情,開始眉飛色舞起來,因為,他的妻子和就讀小三的女兒,是他最大的生活支柱,對於妻子無條件的支持,葉顯彬滿懷感激之心。

他說,第一次受傷,還是孤家寡人沒啥好擔心,但第2次受傷則不同,那時,他已婚了。

「我結婚時,送妻子的禮物是張大保單」,雖然消防員因公殉職或因公死亡的撫恤金不少,不過,他還是覺得不夠安頓家庭。他透露,目前保費年繳約新台幣30萬元。

對於有心要從事消防工作的年輕一輩,葉顯彬說,雖然消防工作收入有一定水準,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相對的,也必須忍受一般人不能忍受的事。

「要有菩薩心腸,不然,做不下去」,他說,包括泡水一週脹到不成人形的死屍、車禍血肉模糊的屍體等都得要面對,當消防員除了要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礙,還要考慮到家人的感受。

「當消防員的妻子真的要非常獨立」,他舉一個同事的例子說,有次,他同事值完勤務回家,看到小女兒耳朵有包紮,就問妻子怎麼回事?妻子回答小女兒前一天撞到桌角,整個耳朵幾乎扯了下來,「要等你回家,不如先行包紮送醫,不然來不及了」。

葉顯彬說,這麼多年來的「打火生涯」,救過的人不知有多少,最讓他印象深刻的,不是文化城、也不是論情西餐廳大火,而是一場小型的住宅火災,他摸黑進火場,左手一個、右手一個,從火場中救出一對年僅5歲的雙胞胎兄弟。

「火場中救出雙胞胎的機率本來就不高」,葉顯彬說,這件事讓他的心情特別快樂,因為這對小兄弟,現在可能活得很好,正在對國家社會做出很好的貢獻。

葉顯彬臉上因為95年2月南京西路氣爆案而受傷的皮膚幾乎完全痊癒,只留下數道淡淡的痕跡;更早之前受傷的雙手也在植皮、復健之後恢復大部分的功能,只是雙手的毛細孔都受到破壞,必須要保持濕潤。

葉顯彬不諱言,參與過無數次救難,有時自己有點麻木,但並非冷血,而是一種價值觀的拉扯,「我想救人,可是有些人真的讓我不知該說什麼,我們進出危機現場是拚命,那些人卻當兒戲.... 」。

他表示,有的人被救了一次,又再度自殺,尤其是那種動輒威脅要開瓦斯與人同歸於盡的人,有時真的不能不相信「歹年冬、多瘋人」;還有的人是三天兩頭打119,像是把救護車當成免費計程車。

看多火場生離死別的葉顯彬認為,如果像他這樣一個時時必須與死神搏鬥的人,都能不放棄自身的使命與職責,多數人就更應該對人、事、物保有積極的態度。「目前的一切,都值得用生命去珍惜」,在當前社會因景氣蕭條呈現低迷氣氛之際,葉顯彬這句話,如此平凡,卻又顯得如此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