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婦女赴大陸換腎 被騙百萬難討說法

2009年03月23日大陸
【新唐人2009年3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文龍綜合報導)新加坡籍的林秀月女士在北京解放軍三零七醫院做換腎手術期間,被主治醫生和「醫托」聯手騙走了100多萬元人民幣。當事人及家屬向軍委有關部門、全國政法委、公安、檢察、北京市委等多方反映,要求調查及嚴懲,但部隊、地方司法機關的「躲貓貓」不但不能為受害人討回公道,而且對犯罪嫌疑人只玩了一次抓放遊戲。受害人悲憤的表示:「難道中國真的沒有正義了嗎」。

中共兩會前,當事人又向衛生部揭露案件,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在新聞發佈會上強調,違規開展器官移植手術,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處理。儘管如此,公安部門的辦案人員對當事人說,「已經偵查到了足夠的詐騙犯罪證據,但檢察機關不批逮捕也沒辦法」。

先後被騙一百餘萬

據當事人之一的林秀月女婿吳志建向亞洲週刊表述,2005年9月18日,石慧玉、陳立軍以優先給病人安排住院手續治療為名,由石慧玉新加坡丈夫Peter Moe傳話,索要紅包3,000美金。自此,受害人一步步落入了石慧玉、陳立軍設立的詐騙陷阱,他們總計向受害人索要了162,260美金,其中簽下收據金額為14萬美元。按當時美元兌換人民幣的外匯牌價,共折合人民幣約130萬元。而解放軍三零七醫院實際收取的住院、相關手術和治療等費用總計才7.1萬元人民幣。

醫生醫托聯合造假

事後,受害人親屬到三零七醫院索要有關病歷資料,真相才被揭開,醫院查不到有林秀月這個病人,她的名頭是一位中國海南人。而自稱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三零七醫院的醫務護理人員石慧玉,經查實系冒充,她只是嫁給新加坡人的一位普通中國公民。

更為離譜的是,病人入院時石慧玉以三零七醫院醫護人員的身份代表院方和醫生對病人親屬作出如下規定:病人和家屬不准和醫院簽署任何入院文件;不准說是外國人;不准穿名牌衣服;不准說外語;不准打聽陳立軍和其他院方人員的電話等規定。吳志建說:「其實石慧玉不是醫院的,只不過與陳立軍是親戚關係,兩人合夥斂財。」

醫院、司法「躲貓貓」

案發後,北京豐台公安分局於2007年5月8日將石慧玉緝拿歸案,但不久,警方卻把石慧玉放了。儘管受害人有錄像資料等確鑿證據,而檢察機關的人員卻說「公安機關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犯罪人石慧玉詐騙所得的具體數額及是否有同案犯等問題,所以不能批捕」。

而部隊保衛部門調查後稱,陳立軍對任何事都不知情,「他開口要錢沒說是美金還是人民幣」,言下之意,給了美金,不是他的責任。

三零七醫院時任院長羅衛東接受亞洲週刊的電話採訪時表示,沒有證據顯示有醫務人員涉嫌違法。病人由中間人介紹到醫院,醫院方並不知道病人是新加坡籍。

專家說法

北京刑法專家中國人民大學王作富、北京大學陳興良、中國政法大學梁華仁等教授經對案情進行分析後提出法律意見:「上述事實有石慧玉收款收據、林秀月在航太醫院的體檢報告和在三零七醫院進行手術治療的病歷和費用清單、石慧玉和陳立軍騙取受害人錢財過程的錄音資料等證據予以證實。石慧玉和陳立軍符合中國刑法二六六條規定的一般詐騙犯罪行為主體,其具備相應的刑事責任能力,二人行為完全符合我國刑法該條規定的關於詐騙犯罪的構成要件。」

中共兩會前,當事人又向衛生部揭露案件,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在新聞發佈會上強調,違規開展器官移植手術,一經查實將依法嚴肅處理。儘管如此,公安部門的辦案人員對當事人說,「已經偵查到了足夠的詐騙犯罪證據,但檢察機關不批逮捕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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