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華裔工程師涉嫌經濟間諜案

2009年06月25日美國
【新唐人2009年6月25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容易6月25日洛杉磯報道)美國華裔工程師鐘東蕃涉嫌替中國擔任經濟間諜,竊取美國太空梭機密,24日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南部的聖塔安那聯邦法庭進行結辯。檢察官指著鐘東蕃責備他辜負了美國和波音公司對他的信任,並說如果他自認做的都合法,為甚麼從不事先向公司報告征得同意?但他的律師辯稱他給中國的都是公開的資訊,沒有證據證明他把商業機密交給中國。

聯邦助理檢察官斯特普爾(Greg Staples)24日告訴美國之音說:“(鐘東蕃洩漏的商業機密)一是Delta-4重型火箭,另一項是phrased array太空梭天線,我們相信他把機密交給中國而且收到錢。”

斯特普爾引用1996年國會通過的經濟間諜法指出,即使只是企圖洩漏商業機密讓其他國家受惠,也是違法。這些機密即使中國不能用來在招標中與波音公司競爭,但仍可讓中國受惠,中國可以從中知道美國科技發展到何種階段。

檢方說,有專家作證,中國在美國搜集科技情報的策略是“淘沙見金,”即透過具有母國情懷的華裔科學家或留學生學者,大量搜集各種情報,再過濾整合成有用的資訊。

這兩項機密據華裔女檢察官王盈之(Ivy Wang)在結辯中指出,發射太空梭的Delta-4重型火箭是波音公司動用30名工程師耗費5年以及5000萬美元才研發出來的科技,phrased array則是在太空梭外殼上打洞裝設天線的技術,也是波音重金研發的產品,具有經濟價值,如果洩漏出去會影響波音的競爭力。

王盈之還說,另外還有美國管制出口的機密例如太空梭系統、軍用直升機、以及波音公司的財務和人員資料等,都在鐘東蕃住宅下面隱密的地方找到,有些還故意遮住波音公司的標誌和公司機密的字樣,意在避免海關或其他執法人員發現。


聯邦助理檢察官王盈之(VOA)


王盈之說,鐘東蕃在2001年到2006年間,涉嫌利用旅遊做掩護,把機密送到中國。鐘東蕃還涉嫌把27種波音公司的使用手冊交給三藩市的中國領事館,由領事趙珍蘭送回中國。

王盈之說,搜索查到多封鐘東蕃與中國航太官員顧偉豪、陳啟南、哈爾濱的學者顧振隆、西安和南昌飛機製造廠等往來的書信,證明了中方向他提出想要的航太科技的清單、感謝他提供的資料、推崇他為四個現代化做出貢獻的愛國情操、以及用現金支付他搜集資料的花費,並安排他以太太要展畫為由到中國去並支付他們的各項開支等等。

因為洩漏這些商業機密,鐘東蕃被控6項經濟間諜罪,1項同謀經濟間諜罪,1項未經註冊充當中國代理人罪。

另外,鐘東蕃還因為向聯邦調查局謊稱藏在家中的公司資料是曾獲上司同意帶回家,但上司作證並無此事,因此被控1項向聯邦探員作偽證罪。

此外,鐘東蕃又因為教唆兒子回答聯邦探員詢問北京之行,要推說不記得,被加控1項妨礙司法罪。王盈之說,2006年當聯調局搜索鐘東蕃住所時,告知將詢問他的兒子並囑他不可跟兒子聯絡,但兒子恰好來電話,鐘東蕃用中文在電話中告訴兒子要怎樣回答,卻不知一旁的探員是通曉中文的。

鐘東蕃的辯護律師畢納特(Thomas Bienert Jr)辯稱無罪,他告訴美國之音說:

他是無辜的,因為他沒有洩漏任何機密、或是分類列為極機密的、或是商業機密的資料,而他保存在家中的資料也不是為中國取得的。

畢納特在庭上反駁檢方指控,指出鐘東蕃做了蠢事答應到中國去演講,但他並沒有越過界線去當間諜,他提供的都是大學教科書、雜誌和網站上可以公開取得的資訊,並不是商業機密。在鐘東蕃家中搜索取得的卅幾萬頁公司資料是他自己工作使用,以及知識份子求知的嗜好,並沒有證據證明他把資料交給中國,即使他違反了波音的規定但並不是違反經濟間諜法。

律師說,鐘東蕃的上司也知道他持有資料,甚至告訴其他員工要資料可以找他,波音公司雖規定禁止把資料帶出公司,但有證人說很多人還是把資料帶回家甚至在旅館中繼續工作。律師說鐘東蕃保存資料是為了將來要寫書,並沒有交給中國。

不過檢察官斯特普爾反駁說,即使有人把資料帶回去工作也是先問過上司獲得許可,如果鐘東蕃真的認為自己做的都合法,為甚麼從來不先報告獲得許可?斯特普爾並揮舞著中國共產黨邀請鐘東蕃到北京參加十一慶祝的紅色請帖,責問他為何隱瞞這次北京之行?他對美國和波音的忠誠在哪裡?


聯邦助理檢察官斯特普爾(VOA)


法官卡尼聽取雙方結辯後,表示將在兩周後做出判決。每項經濟間諜罪可判刑15年,罰款50萬美元。如果全部被判有罪,73歲的鐘東蕃刑期可能高達100年。

中國外交部對美方逮捕華人涉嫌為中國做間諜一事多次做出否認,指稱是無中生有、別有用心的鬧劇,希望美方摒棄冷戰思維,多做有利中美關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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