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關精神病院十三年異議人 要求中政府賠償

2009年07月08日大陸
【新唐人2009年7月8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天溢報導)曾經因為要求平反六四被當作精神病人,關押十三年的著名異議人士王萬星先生認為,中國的精神病衛生法草案,顯然是一部維護專制的惡法,他要求中國政府拿出誠意,並且依據國際人權法賠償他被關押的經濟損失。

中國的第一部精神衛生法草案出臺以後,引起海內外廣泛的關注。居住在德國的異議人士王萬星先生,由於自己就因為要求平反六四,而被當作精神病人關押十三年,因此開始的時候曾經為此提出建議,現在時過幾週後,王萬星先生,深切地感到,這部衛生法根本不是一部建立在人道衛生基礎上的法律。為此,他公開對這部草案提出了批評,

“中國的精神衛生法出臺以後,還不見王妙根、王連喜、張文和等三位先生被釋放的消息。我只能就中國這種精神衛生法的作用和動機,提出批評。那就是這草案是不是一部惡法。這部草案的出臺,就是為關押王妙根、王連喜和張文和這樣的政治人物合法化,永久化,以便更好地,更有效地來打壓異議人士。”

對此,他進一步說,“聯繫到如今的中國政府逮捕劉曉波先生,這更讓我感到,中國政府對於危機衝擊他們的政權,是絕對不會像鄧玉嬌殺鄧大貴那樣的態度,有所寬容的,有所依法。”

王萬星先生說,他到德國後,對於每個人擁有的基本權利有了更多的了解,他要求濫用精神病迫害民眾的中國政府,首先要給被害者賠償。

“目前我住在德國,知道德國賠償幾百萬猶太人六百億美元,知道如今世界由國際法庭、聯合國人權機構,人權法庭,直到如今互聯網等人的普適人權觀念,個人義務與權力,知道右派人士要求經濟賠款,知道被鎮壓的地主、資本家要求賠償他們的經濟和名譽損失,我再次想首先發出這樣的聲音,呼喚並且第一個提出,爭取自己在精神病院被關押十三年的經濟賠償,得到海內外律師組織的幫助,對中國的精神衛生法草案起點積極的,正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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