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3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傍晚宣布,前總統陳水扁被控貪污、洗錢等案,合議庭裁定繼續延長羈押2個月。
陳水扁去年12月底遭法院以重罪、有逃亡及串供滅證之虞羈押,並於3月、5月兩度被合議庭裁定延押,第二次延押的期限至7月25日。
合議庭10日再開延押庭。台北地院傍晚宣布第三度延押陳水扁,陳水扁將再被羈押至9月。
陳水扁去年12月底遭法院以重罪、有逃亡及串供滅證之虞羈押,並於3月、5月兩度被合議庭裁定延押,第二次延押的期限至7月25日。
合議庭10日再開延押庭。台北地院傍晚宣布第三度延押陳水扁,陳水扁將再被羈押至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