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3日訊】訪民杜陽明7月23日發表了一封致吳邦國的公開信,內容如下:
“我叫杜陽明,1945年12月27日出生虛長65歲,漢族,1999年因私有產權房被強遷,居無定所,暫住上海市虹口區同心路765弄7號101室,戶籍所在地、閘北區虯江路1466弄38號。
今向你控訴上海市政府劉雲耕等利用公權力,動用公檢司法對我進行政治迫害,以杜撰的“事實”,莫須有的“罪名”判我二年半徒刑。
在獄中受盡了代表“黨和政府”執法的服刑犯的精神折磨,人身傷害,警察隊長的酷刑“枉法作為”,過著生不如死,一天等於二十年的煎熬日子。
十年來,為了維護僅有的一點權利,數十次地進京上訪,以中國人民的拳拳之心,對黨和政府的無限信任,一次次地從希望變成失望,地方政府變本加厲地進行打壓,計受到:無數次的傳喚、警告、非法監控、四次刑拘、一年半勞教、二年半徒刑。從名譽到財產,個人到家庭,身心健康到生命安全,都受到嚴重的威脅和摧殘。
是中央政府無能?無力制止地方政府的違法行為,還是地方政府尾大不悼?或者兩者皆有,是雙方心照不宣的故意行為。
我收攏破碎的信任,懷著僅有的一絲絲的希望,帶著血淚的控訴,向你——最高權力機關的領導人發送實話實說的申訴材料,望你能本著執政為民,做一個青天大老爺,將我的冤案納入關注的範圍內。
此致
敬禮
附:
閘字(0000391)號拘留通知書影本一份
閘字〔2005〕63151號拘留通知書影本一份
(2003) 滬勞委審字第3519號 勞動教養決定書 影本一份
閘字 (2006) 060080號 拘留通知書影本一份
滬公閘刑拘通字(2006) 061128號 拘留通知書影本一份
(2006)閘刑初字第1023號刑事判決書影本一份
(2007)滬二中刑終字第29號刑事裁定書影本一份
是否執政為民,還是掛羊頭買狗肉,真假立判,我從2009年2月致今共向人大(吳邦國同志)三次信訪、一次上訪,無任何回復,你們可以裝聾作啞,中國人民的冤枉已求告無門,我只能網上申訴。
上海市閘北區維權冤民 杜陽明
2009年7月23日”
“我叫杜陽明,1945年12月27日出生虛長65歲,漢族,1999年因私有產權房被強遷,居無定所,暫住上海市虹口區同心路765弄7號101室,戶籍所在地、閘北區虯江路1466弄38號。
今向你控訴上海市政府劉雲耕等利用公權力,動用公檢司法對我進行政治迫害,以杜撰的“事實”,莫須有的“罪名”判我二年半徒刑。
在獄中受盡了代表“黨和政府”執法的服刑犯的精神折磨,人身傷害,警察隊長的酷刑“枉法作為”,過著生不如死,一天等於二十年的煎熬日子。
十年來,為了維護僅有的一點權利,數十次地進京上訪,以中國人民的拳拳之心,對黨和政府的無限信任,一次次地從希望變成失望,地方政府變本加厲地進行打壓,計受到:無數次的傳喚、警告、非法監控、四次刑拘、一年半勞教、二年半徒刑。從名譽到財產,個人到家庭,身心健康到生命安全,都受到嚴重的威脅和摧殘。
是中央政府無能?無力制止地方政府的違法行為,還是地方政府尾大不悼?或者兩者皆有,是雙方心照不宣的故意行為。
我收攏破碎的信任,懷著僅有的一絲絲的希望,帶著血淚的控訴,向你——最高權力機關的領導人發送實話實說的申訴材料,望你能本著執政為民,做一個青天大老爺,將我的冤案納入關注的範圍內。
此致
敬禮
附:
閘字(0000391)號拘留通知書影本一份
閘字〔2005〕63151號拘留通知書影本一份
(2003) 滬勞委審字第3519號 勞動教養決定書 影本一份
閘字 (2006) 060080號 拘留通知書影本一份
滬公閘刑拘通字(2006) 061128號 拘留通知書影本一份
(2006)閘刑初字第1023號刑事判決書影本一份
(2007)滬二中刑終字第29號刑事裁定書影本一份
是否執政為民,還是掛羊頭買狗肉,真假立判,我從2009年2月致今共向人大(吳邦國同志)三次信訪、一次上訪,無任何回復,你們可以裝聾作啞,中國人民的冤枉已求告無門,我只能網上申訴。
上海市閘北區維權冤民 杜陽明
200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