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費出納緩起訴 綠營:應一體適用

2009年09月03日台灣
【新唐人2009年9月3日訊】(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 3日電)總統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市府出納獲緩起訴處分。民進黨發言人鄭文燦今天說,司法審理應一致標準,若此判例成立,應一體適用於所有首長特別費案與國務機要費案。

台北地檢署偵辦馬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外案,昨天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台北市政府出納吳麗洳、劉靜蓉、徐玉美在核銷特別費過程涉及偽造文書,將3人予緩起訴處分

鄭文燦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若以不實的工作獎金可以請領特別費,這與前總統陳水扁案中製作不實犒賞清冊請領國務機要費,情節相符,司法審理應該有一致的標準;此外,馬總統特別費案緩起訴判例若可以成立,應該適用到其他相符的案例。

另外,對於政府打算從明年度起編列預算,化解北、高兩市政府積欠勞健保費補助款的欠費僵局,鄭文燦認為,為幫馬市長解套,全民要幫忙分擔台北市的欠款,這樣的模式完全不符合依法行政原則。

  他說,特別是台北市的統籌分配款最多,若一定要中央幫忙還錢,應該要從統籌分配款中扣除,這才是合理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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