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批准裡斯本條約 捷克成歐盟最後堡壘

2009年10月11日國際
【新唐人2009年10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孜比利時布魯塞爾報道)10月10日中午,在位於華沙的波蘭總統府,波蘭總統卡臣斯基(Lech Kaczynski)在歐盟三大機構-理事會、委員會和議會的主席們的見證下,簽署批准了裡斯本條約。至此,條約只剩下捷克總統的簽字後即可生效。

在簽字儀式上,卡臣斯基表示:「這項合作是成功的,我相信,對每個成員國,對歐洲以及整個世界都會帶來更好的結果」。裡斯本條約是在2007年底由27個成員國簽署的,用以替代現行的尼斯條約,使得歐盟更加民主、透明和有效。

10月10日中午,在位於華沙的波蘭總統府,波蘭總統卡臣斯基(Lech Kaczynski)在歐盟三大機構-理事會、委員會和議會的主席們的見證下,簽署批准了裡斯本條約。(圖片:Getty images)

另外,卡臣斯基指出:「歐盟是一個主權國的聯盟。我們有27個成員國,我深信這還沒有結束,不會對那些想加入的國家關閉,如那些巴爾幹國家和喬治亞。」

根據波蘭電台報道,卡臣斯基之所以在波蘭議會通過裡斯本條約557天後才簽署,是因為愛爾蘭2008年公投否決了裡斯本。

歐盟理事會主席國瑞典的首相雷恩菲爾德(Fredrik Reinfeldt)在儀式上說:「歐洲期待著捷克批准條約,我們不需要再拖延了。」他表明,歐盟將繼續為從尼斯條約轉到裡斯本條約進行準備。

實施裡斯本條約的最後難關——捷克

本星期,歐盟三大機構的首腦與捷克政府首腦進行了磋商。星期三,瑞典首相雷恩菲爾德、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和歐洲議會主席布澤克(Jerzy Buzek)聯合與捷克總理費雪(Jan Fischer)舉行了電視會議,討論捷克批准裡斯本條約的事宜。

費雪(Jan Fischer)在會議上保證:「在年底前捷克將批准裡斯本條約。在捷克憲法法庭做出裁決後,捷克總統將會簽字批准。」

歐盟理事會、歐盟委員會和歐洲議會的主席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攝影:李孜)

在隨後的新聞發佈會上,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Jose Manuel Barroso)表示:「我希望這個月底能夠有一個明確的結果,以便儘快開始組建新一屆歐盟委員會,我已經準備就緒。」

歐洲議會的主席與捷克總統克勞斯於10月9日在布拉格會面(圖片:Getty images)

歐洲議會主席布澤克在10月9日星期五特意前往布拉格與捷克總統克勞斯(Klaus)會面。布澤克在會後表示,討論的氣氛很好,也非常誠懇和坦率。他明確指出,「我不會向捷克和總統個人施壓,因為這(批准條約)完全是捷克獨立的決定,我只是強調了延後簽署會給歐盟帶來損失。」

捷克總統克勞斯 (圖片:Getty images)

在捷克,儘管議會已在2009年初就通過了裡斯本條約,但有17位與捷克總統克勞斯結盟的參議員近日向憲法法庭提出訴訟,稱裡斯本條約的內容違反捷克憲法。克勞斯總統已經表明,在捷克憲法法庭做出裁決前,他不能簽署。

10月9日,克勞斯進一步指出,希望捷克能夠免受裡斯本條約所包含的歐洲人權憲章的限制。他說:「在簽署前,我們需要對此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