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航獲刑7年 郭國汀籲各界關注

2009年12月09日大陸
【新唐人2009年12月9日訊】人權律師王永航11月27日在大連沙河口區法院以“在境外網站發表文章,破壞法律實施”的名義被判刑7年。日前著名人權律師郭國汀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王永航律師由於爲法輪功學員進行辯護而被迫害並非個案,實質是中共的政治迫害。

郭律師表示中共對大陸的整個人權律師界都在進行打壓,尤其針對爲法輪功辯護的律師,比如羅織罪名抓捕人權律師,以各種藉口剝奪律師執業權等等,整個行動是由中共中央統一部署的。

郭國汀:“那根本的原因就是法輪功已經是中共玩命鎮壓的對像,這就是中共當局爲甚麽這麽荒唐的重判這個人權律師的根本原因就在這。”

郭國汀還告訴記者當局對王永航的這個判決是黑箱作業的枉法判決,而他獲罪的原因是08年在海外網站發表的至胡溫的公開信。

郭國汀:“他公開爲法輪功做了一個比較詳盡的辯護,主要是從法律上來論證鎮壓法輪功的非法性,他是以一個律師的身份公開在網路上披露的,所以這個是他得罪中共當局的一個最主要的原因。”

郭律師還表示王永航因爲一篇沒有任何違法言論的公開函就獲罪七年,反映了中共政權是個標準的流氓。

郭國汀:“流氓就是這樣,他就認爲你王永航是個無名小卒,我怎麽整你都可以,可以隨心所慾。”

今年 7月4日多次爲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王永航律師被二十多個大連國保從家中綁架,酷刑致腳踝骨折,11月在腿傷未癒的情況下遭到判刑。郭國汀律師最後也呼籲社會各界關注王永航律師的處境。

新唐人記者 李文修 劉翔 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