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改判 李莊大鬧法庭罵薄熙來不守信

2010年02月10日網聞
【新唐人2010年2月10日訊】(經濟觀察網 盧飛/文) 2月9日上午10時,重慶市一中法院對律師李莊偽造證據、妨害作證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維持江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的定罪部分,即被告人李莊犯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撤銷該判決的量刑部份,即判處被告人李莊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以上訴人李莊犯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重慶市一中法院審理認為,上訴人李莊在擔任龔剛模的辯護人期間,教唆龔剛模作被刑訊逼供的虛假供述,引誘、指使證人作偽證,指使他人賄買警察作偽證,其行為妨害了司法機關正常的訴訟秩序,已構成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其辯護人提出李莊未實際偽造出有形證據和妨害證人作證,未造成妨害司法機關正常訴訟活動的後果,不構成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等辯護意見未被採納。

重慶市一中法院審理認為,二審期間,上訴人李莊一直表示認罪,二審法院考慮其認罪態度,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聽完自己的判決結果後,李莊在法庭上情緒激動,稱重慶方面不守誠信,推翻了他此前所有的認罪態度。

———

法制晚報

今天上午10時,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律師李莊偽造證據、妨害作證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上訴人李莊犯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此前李莊因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獲刑兩年半。

而就在今天上午宣判後,李莊的辯護人獨家向本報披露,在二審開庭前,李莊在看守所內曾被某部門領導「談話」。

判決結果:李莊終審仍判有罪

重慶市一中院審理認為,上訴人李莊在擔任龔剛模的辯護人期間,教唆龔剛模作被刑訊逼供的虛假供述,引誘、指使證人作偽證,指使他人賄買警察作偽證,其行為妨害了司法機關正常的訴訟秩序,已構成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其辯護人提出李莊未實際偽造出有形證據和妨害證人作證,未造成妨害司法機關正常訴訟活動的後果,不構成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等辯護意見未被採納。

二審期間,上訴人李莊一直表示認罪,二審法院考慮其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今日現場:聽到宣判後在法庭上高喊

雖然法院依舊沒有向外地媒體發放旁聽證,但還是有數家外地媒體記者趕到一中院外等候結果。

據上午在現場的媒體記者介紹,從今天早上7點開始,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附近就進行了臨時交通管制。

據在現場的李莊的辯護人高子程律師介紹,上午的宣判還是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大廳裡,包括李莊親屬在內的數十名各界人士旁聽了李莊案件的宣判。

高子程介紹,今天上午9點30分,李莊被法警帶入審判大廳。宣判開始後,李莊聽得非常認真,當他聽到自己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的時候,頓時跳了起來,乘法警不備,沖向話筒並一把搶在手裡開始高喊:「我在二審的認罪是假的……」

高子程描述說,當時現場場面一度失控,多名法警經過努力才將李莊重新控制。

庭前採訪:辯護人分析認罪緣於壓力大

李莊的辯護人向本報披露了李莊案件的一個重要細節,也許這個細節可以解釋為什麼李莊在二審開庭時突然認罪。

據李莊的辯護人披露,在二審開庭之前,辯護人曾經於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1月15日兩次去重慶看守所會見李莊。

「那兩次會見時,李莊的精神狀態始終很好,並且高度亢奮地要求將官司打到底,要不惜一切代價,並聲明哪怕是在監獄裡服刑也絕對不認罪。但是當開庭時,李莊突然認罪,這使得我們幾名辯護人都感到吃驚甚至是震驚。」辯護人說。

辯護人介紹:「二審閉庭後,我到看守所會見李莊,問他為什麼要認罪。李莊告訴我,在二審開庭前幾天,有重慶市某部門的兩人曾先後到看守所找他談話,而談話的內容李莊始終守口如瓶,並一再表示是祕密,絕對不能說。」

李莊的辯護人認為,這兩個談話對李莊的觸動很大,同時也可能形成較大的壓力,因此李莊才會在二審時撇開辯護人的無罪辯護當庭認罪。

網友評論: 李莊啊,重慶你能相信嗎!!

相信重慶,就是相信豬能上樹!!!

李莊終審庭上高喊二審認罪是假



文章來源:網文轉載

相關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