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律師行業全面加強黨建工作

2010年02月16日大陸
【新唐人2010年2月17日訊】從2008年開始,中國司法部連續下發5個有關加強律師行業黨建工作的指導意見,中國政府並且在全國各地的律師事務所中以建立黨支部或指派黨建指導員、聯絡員等方式,實現了共產黨黨建工作的全面覆蓋。相關學者表示,此舉將危害司法體制的獨立性,按照這樣的思路發展下去,中國不可能建立一個法制社會。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道,中國司法部從2008年開始,已連續下發5個有關加強律師行業黨建工作的指導意見並展開專項行動,強調在各地律師事務所中健全黨組織,配合行政機關開展黨的工作。中國政法大學的滕彪律師認為,在律師事務所中開展黨建工作,並不利於中國社會的法制建設:「在律師事務所推行黨支部,加強黨建工作。它實際上也是對律師進行控制,進行嚴格管理的一部分。所以律師一直都沒有辦法建立自己的行業自律、自治的機構。 尤其是很多地方要求律師來協助處理一些群體性事件,這樣就完全使法律的一些明確的規則沒有辦法落實。那麼按照這樣的一個思路發展下去, 那是不可能在中國建立一個法制社會的。」

北京的法律學者王光澤也表示,律師事務所並不是隸屬於政府的行政機構,大規模建立黨組織,在很大程度上將危害到司法體制的獨立性:「各個律師事務所當中大規模的建立黨支部, 或者是指派黨建工作人員這種做法我覺得是對法律領域的獨立性是一種非常大的干涉。因為律師行業它屬於一種民間的法律服務行業, 它不是官方的機構。正因為中國現在是這樣一個黨政一體的政治體制,律師事務所變成政黨的附庸的話,極大程度的損害法治的獨立性。」

據了解,中國司法部日前發布有關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中強調,各地要以「三個至上」為主要原則,引導廣大律師協助政府預防和化解當前的社會矛盾。王光澤對此表示:「中國法制領域這幾年推廣的一種理念就是三個至上:黨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法律至上。在這個裡面它是把黨的利益放在首位。實際上法律的目的是什麼?首先是要限制公權力。公權力包括執政黨的權力和行政權力,其次才是一般的民事上的這個規範。所以說律師職業會極大的受到黨務部門或者是行政部門的這種干預。這種現象在法制領域建設方面是一個極大的倒退。」

滕彪律師指出,中國法制社會的發展有賴於獨立司法體系的建設以及對於公權力的有效監督:「在這樣一個體制下,絕大多數律師他都會或者主動、或者被動的去配合政府的一些工作。那麼很多律師在執業的過程當中失去了最基本的職業道德。所以要想在中國(建立)真正的法制社會還必須同建立獨立的司法體系,獨立的律師協會,同時也要對公權力進行有效的監督。目前看到的這些做法實際上是和這種目標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