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未婚生子?台官員澄清:只是接受

2010年03月27日台灣
【新唐人2010年3月27日訊】外傳內政部次長簡太郎日前在內政部部務會報提議推動「接受未婚生子、鼓勵適齡結婚」概念。簡太郎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他個人能接受「未婚生子」觀念,但未曾表示內政部為提高生育率將推接受未婚生子。

據中央社報導,簡太郎表示,他與平面媒體訪談過程中,曾提及西方社會普遍接受未婚生子的情況,且對孕婦及嬰幼兒一律給予照顧及相關福利措施,無論是否結婚。但就台灣國情而言,普遍尚難接受婦女未婚生子,所以有許多未婚懷孕者會選擇墮胎,避免遭受譴責,但他個人能夠接受未婚生子觀念。

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稍早也表示,簡太郎所提及的概念,並沒有成為內政部政策,只是大家意見上的交換,且接受不等於鼓勵。多事情,在接納與積極促成之間,還是有一些差別。

被問到是否贊成未婚生子,他說,他個人並不是特別贊成,一直認為家庭價值很重要,所謂家庭價值,就是希望盡量營造一個健全的父母子女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