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賣淫組織女黑老大斂財過億獲死刑

2010年08月12日大陸
【新唐人2010年8月12日訊】(新唐人記者李靜綜合報導)11日,重慶第五中級法院對重慶王紫綺等30人涉黑案一審宣判,女黑老大王紫綺和該組織具體管理人陶銘古一審被判死刑。中共當局稱由於涉及個人隱私等原因,法院對此案進行不公開審理。

11日上午,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對開設“亮點”賣淫場所的王紫綺等人涉黑案進行宣判,女“黑老大”王紫綺和“亮點”具體管理人陶銘古一審被判死刑。該組織另一核心人物鍾光玉被判死緩,另有兩名“股東”被判無期,據了解,這兩名“股東”一位負責拉關系,一位負責外圍“放哨”。


女“黑老大”王紫綺(網絡圖片)


非法斂財1億余元

據大陸官方媒體報導,據檢察院指控,1994年以來,被告人王紫綺與其妹王婉寧(另案處理)以開設美容院、茶樓、賓館為掩護,糾集陶銘古等人,先後在重慶市多個地方開設了包括亮點賓館在內的9個賣淫場所,逐步形成了以王紫綺、王婉寧為組織、領導者,以陶銘古等人為骨干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王紫綺及其領導的賣淫集團(網絡圖片)


同時,該組織還先後注冊成立多家公司,以掩飾犯罪所得。在1998年3月至2009年8月期間,該組織非法聚斂錢財共計人民幣1億余元。

報導說,在實施犯罪過程中,該組織及其成員手段殘忍,先後以招工為名在勞務市場誘騙數百名婦女至賣淫場所,采取引誘、威逼、毆打、非法拘禁等多種手段進行人身控制、精神控制和經濟控制,強迫被騙婦女賣淫,共造成19人輕重傷的嚴重後果。

與文強案有牽連

為使該組織及成員的違法犯罪活動不受查處,王紫綺還通過賄賂手段拉攏腐蝕多名中共官員,為該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提供保護,致使該組織開設的多個場所的賣淫活動得以長期存在。

在此前公開審理文強案中,重慶市公安局治安總隊原副總隊長陳濤被控為亮點賣淫場所提供非法保護,縱容王紫綺進行組織賣淫、強迫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為此陳濤先後8次收受王紫綺所送的1.9萬元。

誰是涉黑賣淫女老大背後的保護傘?

女黑老大被判死刑,網友表示齊聲叫好!但有一個問題,究竟誰是涉黑賣淫女老大背後的保護傘?

對法院不公開審理案件,網友議論紛紛。網友說,如果因為隱私不公開審理,理由顯然是不充分,如果涉及私隱,大可遮過不談,關健是怕這位女老大,狗急了跳牆,將背後的保護傘供出來,公布於天下就不好辦法了。當然,在權橫利弊之間,不公開審理對政府工作人員來說,是利大於弊的,而民眾來說,是不願意看到的。因為這位女老大之前的所做所為,侵犯了人們的利益,人們想知道,她無法無天的膽量是因何而來?

網絡寫手鄭和朋發表文章說,女黑老大的存在並不是一天兩日之事,而是長時間存在重慶社會,方才有今日這般的勢力,而為何當初她們的存在,當地政府不聞不問,難道說政府真拿女黑老大沒辦法?對我個人來說,是不會相信,如果一個政府有決心打掉社會邪惡勢力,為民眾服務,是沒有辦不成的。在弱肉強食的社會關系,沒有保護傘的黑老大,他是不可能存活在社會的。

文章指出,這可能就是中國打黑掃黃的難度所在。只是把涉黑和賣淫人員清除,是表面現象,就像人身上一個膿包,你只是把膿水擠出來,並沒有徹底將膿包切除,很快就會恢復過來。打黑掃黃也是如此,不把背後的保護傘端掉,很快又死灰復燃,是很難還人們一個清白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