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旺等被判無罪 望法律保護店東

2010年10月30日加拿大
【新唐人2010年10月30日訊】歷時1年半,陳旺捉賊反而成了被告的案子,今天終於是以皆大歡喜而結局。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宣讀,法官最後宣判陳旺和另外兩名被告的所有控罪全部撤銷。

帶著舒展的笑容,陳旺最後一次走出法庭。“我感覺非常非常好。”他感謝所有支持他的人,還給了其他店東一些建議。“更加小心地處理小偷,儘早報警,增加一些人手。”

法官相信,2009年5月23號,小偷本尼特被陳旺發現時,正企圖繼續作案,因此陳旺捉賊有合理的理由。儘管法官認為陳旺等人捆綁小偷並將他關在麵包車裡的做法不妥,但認為檢控方控告陳旺等綁架和強行禁錮證據不足。同時考慮到案件的大背景是警方處理盜竊案的速度不能有效地保護店東,陳旺等3人最終被宣佈無罪。

陳旺代理律師林彼得:“案子結束我很輕鬆,對結果感到欣慰。”

而檢控官表示尊重法庭的裁決,但沒有回答是否提起上訴。

當天有上百人列席旁聽,在法官宣佈陳旺無罪後,法庭內響起了掌聲。

陳旺的案子最終是以歡喜收場了。不過唐人街上的偷盜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就在判決的前一天,陳旺的金牛城超市就3次遭遇小偷。那麼怎麼樣解決這個令所有店東都感到頭疼的問題呢?大家說還需要繼續努力。

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奚治瑾:“我希望所有每個階層的政府都留心去想這個問題,然後提供一個解決問題的辦法。”

提起個人議案要求修改刑法494條公民拘捕權的國會議員說將繼續推動法案。

唐人街選區國會議員鄒至蕙:“我會繼續推動簽名請願。下個禮拜一、禮拜二,我會在國會爭取所有黨派支持。”

受害人權益行動委員會陳鴻基:“重復犯案的人要處理要判得嚴重一點。還有最重要以後警察怎麼處理這樣的案件。”

陳旺相信自己被判無罪是對小偷的警告,但也希望修改相關法律,以便更好地保護他們這樣的小生意人。

新唐人記者秋旻多倫多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