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灣再泄核 中港民眾不滿被矇蔽

2010年11月28日港澳
【新唐人2010年11月28日訊】新聞週刊(245)位於廣東省深圳市的大亞灣核電廠,由中共企業——廣東核電投資有限公司與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合資組建。早年在籌備期間,因國外先後發生三哩島和切爾諾貝爾洩核事故,引發了百萬港人簽名反對興建。大亞灣核電廠自1994年正式開始商業營運後,曾多次發生泄核事故,單在今年就有4宗,最近的一宗發生在10月23日,卻延至3周後才對外公布,引起香港社會輿論嘩然。

與香港相距約50公裡的大亞灣核電廠,10月23日發生8年來最嚴重的核輻射泄漏事件,也是半年來第三度發生事故。當時一號核反應堆的喉管出現三條約3吋的裂痕,滲漏出帶有微量輻射的物質,相等2毫希輻射。作為核電廠大股東香港中電公司在事故發生3週後仍沒有向市民公布,直到在傳媒的查詢下,11月15日選擇性的通知傳媒採訪,電子傳媒則一概不獲邀請。事件引起社會輿論的抨擊。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隨即在11月16日召開緊急會議,討論大亞灣核電站通報機制。附屬中電的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陳紹雄宣稱事故被列為毋須即時向外公布的一級事件。多位議員不滿中電公司未有吸取6月遲報另一宗漏核事件的教訓,批評中電公司及港府沒有即時向外公布,意圖淡化事件,是不負責任。

香港立法會議員(社民連)黃毓民:“政府有很大的責任,監察機制有問題,幾個月一單,又是聽同樣的回應、同樣的答案,跟著以後又來一單同樣的事。”

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黨)張文光:“你輕蔑香港人對核電的恐懼,你輕蔑香港人對核電安全的期望,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問香港政府有甚麼懲罰?如果它連最起碼的安全都做不到,如果最起碼及時儘快向社會公布都做不到的話,我怎麼可以讓它這麼囂張、繼續輕蔑的繼續做研究、繼續做檢討?”

有議員質疑,由於大亞灣核電廠是由中港兩地合資組建,中電對事件的處理受制於中共。

香港立法會議員(社民連)梁國雄:“你為甚麼對那間大亞灣投資公司不是這個態度呢?為甚麼對國內的核安全管理局不是這個態度啊?為甚麼它們有權威?你有甚麼資格代表7百萬人去決定政府知道之後會做對的決定或是錯的決定?”

香港立法會議員(民主黨)張文光:“這個原因是否是因為在核電廠中只能夠擁有25%的股權?你即使知道香港人是渴望安全和渴望知情,你做不到,這是否是一個原因?你應該在這個問題上清楚的告訴香港市民。”

臨近大亞灣的深圳居民,更是在香港媒體報導事件後二、三天才從網上得悉消息。

深圳市民鄭先生:“現在這個事情就算是真的話,他們也不會報導了。基本上我是不看國內的報紙的,也不看電視的,偶爾看一下覺得他們的報導很噁心。比如他們現在看到這些新聞的話,現在很多都麻木了,他們都不太關注這些事情。有人甚至連這種常識都沒有。”

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劉開明教授從互聯網得悉消息,他認為不論事故大小都應該向市民通報,不能有任何藉口。

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劉開明教授:“當然我看包括大陸的互聯網也有些批評,說這個事情不管是有沒有影響,發生了事故,發生了洩漏,你必須向民眾披露。那麼如果這個信息不披露的話,那麼我們就不能夠了解是否對我們有影響。”

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劉開明教授:“因為大亞灣畢竟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一個企業,也是一個國有企業,那麼它也應該遵守最基本的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信息披露的規定。只要發生,都應該有及時的披露的義務。但是我們現在的確看不到,包括媒體報導也就是大亞灣執意的說法,並沒有一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來對這個事件的後果有一個獨立的評估,讓民眾信服。”

環保團體綠色和平的項目主任古偉牧指出,任何再先進的核電廠都有機會發生類似蘇聯烏克蘭切爾諾貝爾核洩核災難。

香港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古偉牧:“我們看到無論是第二代、第三代,大亞灣的設計或是最新的設計都不能杜絕這個風險,所以你問我有沒有可能,其實是絕對有可能,甚至連本身核電廠的設計者都告訴我們,在數據上是有可能發生的。對市民來講、對全世界的人來講最有效的保障就是不蓋核電廠,而不是如何管理的風險。”

古偉牧批評港府面對大亞灣核電廠接連發生洩漏事故,仍計劃多建一間核電廠,在2020年將核電比例由23%暴增至50%。他指核電並非當局所聲稱的最清潔和節省成本的能源。

香港綠色和平項目主任古偉牧:“增加核電對環境來講絕對不是一個好的方法,因為會造成核廢料的問題,而且在鈾元素的開採方面,雖然不是在香港發生,但是會對其她地方造成很大的幅射污染,這個問題對做為一個環保團體我們絕對是非常關注,我們不認為增加核電是解決碳排放的方法。”

他建議只要香港多做一些節能的工作,不需要增加核電都可以做到減少排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