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放寬大陸超齡子女定居資格

2011年01月14日港澳
【新唐人2011年1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14日電)香港政府今天宣布,港人在中國大陸的14歲以上超齡子女,由今年4月1日起,可以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估計符合申請資格者約數萬人。

港府表示,第一批申請人為親生父親或母親在1979年底前取得香港身分證的14歲以上的超齡子女,他們可以向大陸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不設截止期限。

完成首批申請後,港府會再處理父母在1979年後取得香港身分證的超齡子女的申請。

港府發言人表示,超齡子女到港定居,不占用目前每天有150個大陸人士到港定居的名額,所以不會影響其他類別大陸居民到港定居申請的受理審批。

根據目前的規定,港人在大陸所生的14歲以上超齡子女,必須等其父母年滿60歲才可以申請來港定居。從今年4月1日起,超齡子女無需等父母年滿60歲就可以申請來港定居,估計有數萬人符合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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